本帖最后由 南阳王奉献 于 2015-7-19 15:09 编辑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目的: 提高疗效、降低毒性反应、延迟或减少耐药性的发生。 联合应用抗菌素的作用可表现为无关、相加、增强和拮抗。 抗菌药物按照其性质分类: ①一类为细菌繁殖期杀菌药物:青霉素和头孢菌素; ②二类为细菌静止期杀菌药物:氨基糖苷类、多粘菌素类抗生素,他们对繁殖期及静止期均有杀灭作用; ③三类为快速抑菌药物:四环素类抗生素、氯霉素类抗生素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④四类为慢效抑菌药物:黄胺类。 联合应用原则: ①一类与二类联合应用可获得增强作用; ②一类与四类联合应用可获得相加作用; ③二类与三类联合应用可获得相加或增强效果; ④三类与四类联合可获得相加作用; ⑤一类与三类合用出现拮抗作用。 联合用药的指征: ①未明确病原菌的细菌性严重感染,为扩大抗菌范围而联合应用,但明确后立即调整; ②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如腹腔脏器穿孔所致的腹膜感染; ③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心内膜炎或败血症; ④较长期用药细菌有可能耐药者,如结核病、慢性骨髓炎; ⑤两性霉素B和氟胞嘧啶联合治疗深部真菌感染时,可减少前者用量,减少毒性反应; ⑥中枢神经系统或骨组织感染时可用易渗入这些组织的药物,如大剂量氨苄西林、青霉素等治疗时合用易渗入脑脊液的黄胺嘧啶、氯霉素; ⑦应用青霉素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慢性骨髓炎时可合用易透入骨组织的克林霉素、喹诺酮类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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