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3-1-4 15: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阳市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年内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配备基本设备,做到功能完善、适应需求。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从具备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中考核确定,每千人口配置1至1.2名乡村医生。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河南台记者孙喜增、南阳台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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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3-1-4 21:12

发表于 2013-1-4 21: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国家有统一的政策,支持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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