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传媒的力量,一批原本默默无闻的“最美乡村医生”进入公众视野。面对他们的无私与奉献,人们在给予鲜花、掌声的同时,应更关注他们所代表的上百万名乡村医生的基本生活状态。临近春节,不妨翻翻他们的收入账本,因为这不仅关乎这些普通人的柴米油盐,更关乎卫生大厦的根基是否牢稳。
4位村医的收入账本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政策,将乡村医生的财政补助标准由每月500元(持乡村医生证书)和800元(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分别提高到800元和1200元。在该自治区和田市墨玉县扎瓦乡布格达倚艾热克村,村医艾买提尼亚孜欣喜地发现,按照这一补偿标准,加上为村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收入,他每月能有1000元的收入。
在重庆市荣昌县仁义镇鹿子村,村医李章碧翻了翻账本,在2012年上半年,她共得到8217元的基本公卫服务补助,这项收入占了全部收入的一半左右。
在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大海乡大垴包村,村医陈金正依旧打着手电走在崎岖的山路上,为村中的留守老人看病。按照惯例,他从不收出诊费。记者记录下一次他给老人看病的账单:抗生素及止痛药的费用为1.5元,输液管、输液瓶的费用为7元,这些药械都是零差率销售的;按规定收取9元的诊疗费,共计17.5元,新农合门诊报销50%。由于这位老人根本掏不出自付的8.75元,陈金正就记在账上,等老人外出打工的子女春节回家后再结算。
在黑龙江省桦川县四马架乡音达木村,村医赵玉军经过与卫生局多次交涉后,终于拿到了13554.5元的补助款。
医改推开后,在全国各地普遍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的背景下,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制定了村医补助政策。由于各地的补助政策存在差别,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推进情况不同,村医的收入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艾买提尼亚孜说,按照现行政策,他一年的收入能有1.2万元左右。李章碧表示,她一年的总收入为3万多元。自2010年开始,陈金正每月能领到500元的定额补助,加上收取9元/人次的一般诊疗费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年的总收入维持在1.2万元左右。对赵玉军而言,13554.5元的补助款则涵盖了2011年、2012年两年的收入,他表示在这两年中基本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对财政补助依赖越来越大
赵玉军说,他是在发现桦川县的邻县集贤、同江早就按要求下发了村医补助款之后,才知道各级财政对村医进行补助这件事的。在此之前,他虽然仍旧给村民看病,然而生活却陷入了窘境,“主要因为卫生院报销水平越来越高,村民更愿意到卫生院看病”。
乡村医生来自医疗业务方面的收入越来越少,对财政补助的依赖则越来越大。尽管各地补助标准不尽相同,但在全国层面对村医的补助是有章可循的。据了解,对乡村医生的补助从国家到省级、县级层面主要由3个方面构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收入和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而这些补助的政策基础则是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对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偿政策。一是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任务量。根据实际工作量,将相应比例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二是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各地合理制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及新农合支付标准和方法,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三是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
一到年底心就吊得老高
《意见》精神落实到具体层面,就是除基本医疗收入和基本药物制度有专项补助外,应将相应比例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
据卫生部统计,目前共有宁夏、辽宁、河北等17个省(区)要求这一拨付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要求按照60%的比例向乡村医生拨付基本公卫服务补助;安徽、河南、青海、甘肃4个省要求的拨付比例为30%~40%;天津、广西要求的拨付比例为20%~30%;处于20%以下的则有湖南、重庆、西藏等6个省(区、市);北京、上海则对乡村医生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
在北京市平谷县兴谷街道东高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进站工作”村医袁甫永的收入相对清晰明了。他说,他目前每月的固定收入为800元,其中,“400元是为村民提供看病、防病、进行健康指导拿的钱,还有400元是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政府补贴的钱”。除此之外,他每月还能拿到两三百元的加班费,“值一次夜班补贴20元,全年的收入也就1.3万元左右”。
而在没有执行定额补助的地方,村医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底能拿多少钱心里并没有底。“首先要经过卫生院考核,收入多少还得卫生院说了算。”记者在多地采访,经常听到村医发出这样的感慨。
在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金钟镇,记者拿到一份十几页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该《方案》分门别类、逐条逐项地对村医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出考核要求,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并按照统一的评分方法计算绩效值。巨大的考核工作量让人手紧缺的卫生院疲于应付,因此只能规定每半年考核一次,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向村医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在金钟镇,该镇村医的收入由基本工资、医疗业务纯收入、公卫补助3个部分构成。按照云南省的规定,村医每月可领到500元的基本工资,金钟镇卫生院则规定按月向村医核发300元,剩下的200元在年终按照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情况核发。同时,各村卫生室的医疗实收现金存入乡村卫生一体化资金管理专户,以待考核发放。
虽然国家要求采取预拨与年终考核的方式向村医发放基本公卫服务补助,但记者发现,很多地方实际采取的还是年底统一考核发放补助的方式,村医一到年底心就吊得老高。如何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防止被挤占、挪用,就成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不考虑的重点问题。
2011年年底,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镇16名村医联名上书省政府讨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健康报》记者实地调查发现,靖边县村医都没有领到过这笔钱。时隔一年,媒体又曝出,黑龙江省桦川县村医补助款遭拖欠,事发后当地紧急向村医发放各项补助。欠薪、补偿不到位似乎成了稳定村医这个群体不得不面对的一道激流险滩。
“国家、省的财政制度健全,不太可能出现经费出问题的情况。而在县级层面,还需要更严格的监管措施、推行更有效的资金封闭运行管理办法,以确保村医能够踏踏实实地拿到补助。”卫生部一位负责公卫服务的官员说。
收入和养老村医很关心
根据卫生部统计,目前我国已有24个省(区、市)实现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浙江、新疆、吉林、河北、福建覆盖了50%以上,天津、辽宁、广东则在10%以下。各地已出台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各级财政补助政策:江西、陕西等9个省对乡村医生进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从2400元~4万元不等;湖北、黑龙江等8个省按照每服务人口5元~1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浙江、内蒙古、吉林、湖南则按照每个村卫生室4000元~2万元的标准补助;福建、广西等7个省(区)采取复合方式补助,比如山东省的补助标准为每服务人口2元﹢每名村医6000元。天津、辽宁、广东还未出台专项补助政策。
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我国东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乡村医生收入出现了很大程度的下滑。卫生部一位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对村医进行合理补偿成了应有之义。目前,中央财政按照比例对各省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了专项补助,但部分地方还仍存在县级财政困难、配套不到位、乡村医生补助难以落实到位的情况。
一方面原先赖以维持生存的药品加成被取消,另一方面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与原先卖药所得差距较大,甚至面临不能补偿到位的困境,这成了一部分村医的心头之痛。
记者在重庆市荣昌县采访时,一位当地卫生官员就表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之前,当地干得好的村医一年能赚七八万元甚至更多,“主要还是来自卖药收入。现在这部分收入没有了,一部分人心里难免有怨言”。
除此之外,身份与编制的问题也不时困扰着乡村医生群体。1981年,国务院向全国批转《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报告的通知》明确:对凡经考核合格、相当于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发给“乡村医生”证书,原则上给予当地民办教师的待遇,其收入来源主要来自诊疗收入及从社队收入或社队公益金中提取,乡村医生的调动、培训、考核、发证和政府补助费的管理由县卫生局负责。
时隔30多年,乡村医生这个群体废除了赤脚医生这个称谓,收入来源也面临改变,却仍面临着身份和养老问题。据《2012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共有106.1万名乡村医生,2011年村卫生室的诊疗人次数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的28.6%。
“乡村医生的身份还是农民,目前政策明确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由于新农保的保障水平低,导致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进一步下降,影响了队伍的稳定。”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确保村医收入、完善村医养老在今后还要更多的工作要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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