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政府针对城乡居民免费提供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机构的重心慢慢转变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去年,江西、山东等省试点实施乡村医生和村民开展签约服务,以契约形式,规定乡村医生要为签约村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做好妇幼保健、老年人慢性病健康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处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江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曾传美表示“以契约形式固定下来,更能明确村民所应该享有的健康权益,保证村民得到符合标准、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与此相应,中国政府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12年人均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标准为25元,2013年又提高到30元,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基层医疗机构补偿,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也可得到政府补助。
这与乡村医生在诊所给村民看病不同,乡村医生需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从基本医疗入手。江西省每年将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给乡村医生承担,另外60%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年终卫生行政部门将对乡村医生工作日志薄抽查、考核各项服务的完成情况,然后核发乡村医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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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3-3-19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