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3-4-21 22: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务院办公厅21日下发关于有序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级地震。当前,搜救被困人员、伤员救治、受灾群众安置等工作正在全面有序展开。由于此次地震灾区处于河谷地带,空间十分有限,道路狭窄,交通不便,加之余震不断,如大量人员前往灾区,将给救灾和安置工作带来新的困难。应四川省的要求,为及时迅速科学有序做好抗震抢险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团体,未经批准近期原则上暂不自行安排工作组和工作人员前往灾区。对于灾区确有需要的,国务院办公厅将统一作出安排。

  二、对社会各界有捐赠意愿的,建议以捐赠资金为主。重点满足灾区重建和受灾群众长期安置需要。对于捐赠的物资和装备,由民政部门协调,有组织地运往灾区。

  三、非紧急救援人员、志愿者、游客等各界群众在现阶段尽量不要自行前往灾区,以支持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四、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加强对各方面救援力量的统筹协调,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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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7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3-4-22 13:47

发表于 2013-4-21 22: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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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06: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4-22 06: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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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09: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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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10: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4-22 12: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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