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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处理

徐宏睿 于 2013-7-21 15:14 发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21 15: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疗事故的处理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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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3-7-22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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