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6-4 10: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建立完善准入、退出、聘用等六大机制着手,多措并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2011年,云南省玉溪市针对乡村医生素质不高、服务能力弱、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在全面调查、深入研究村医现状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乡村医生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从建立完善准入、退出、聘用、绩效管理、培训、补偿六大机制着手,多措并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农村卫生服务“网底”。

建立准入机制,完善退出机制,促进村医新老交替

由于历史原因,玉溪市乡村医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获得执业资格人员比例低、医疗技术能力弱的问题十分严重。截止2011年,玉溪市646个村卫生室、2117名村医中,8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63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仅占总数的3.5%;1599人获得了乡村医生资格证,但仍有368名村医未取得任何从业资格,占在岗村医的17.4%左右。所有村医中,1046人没有接受过正规医学学历教育,占总数的49.4%。

为此,玉溪市出台政策,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制度,严格村医资质条件,严把村医准入关,提高村医队伍整体素质。明确规定在岗乡村医生和新进入的人员必须取得医学学历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否则不得使用或录用。暂不具备资质的人员限期参加医学教育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在3年期限内仍未达到要求者将逐步予以清退。

以往,由于缺乏合理的进退机制,乡村医生队伍年龄结构失衡,该退未退、该进未进的现象普遍存在。2010年,玉溪市50岁以上村医占比达到23.1%,30岁以下村医不足16.8%,已经超过一般职工退休年龄的达到215人,占比10.2%。一方面,该退的没人接班无法退,或是因退出后养老保障不完善而自己不愿意退;另一方面,具有相应资质、有意投身乡村卫生工作的新生力量进不来。为促进乡村医生队伍的新老交替,玉溪市建立健全乡村医生退出机制,一方面明确乡村医生退出条件,乡村医生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必须办理退出手续,不再从事村医工作,并严格执行。3年内将有215名乡村医生逐步退出村医队伍。确有一技之长的老村医办理退出手续后,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返聘使用,但不再享受在岗村医的财政补助政策。

对乡村医生退出后的养老保障等问题,玉溪采取多种措施,妥善加以解决。一是按照国家政策组织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商业保险;二是对按规定办理退出手续的村医,根据工龄按月发放退养补助。其中,连续工龄在30年及以上的政府给予不低于200元/月的退养补助,20年(含20年)~30年之间的给予150元/月以上的补助,10年(含10年)~20年之间退养补助不低于100元/月。连续工龄10年以下的,由政府按照实际工龄,给予不低于480元/年工龄的一次性退出补助。三是对因学历不达标、不具备从业资质而清退的人员,以及政策出台前已退出、目前仍健在且连续工龄在10年以上的老村医统筹予以考虑,按照不低于480元/年工龄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011年,玉溪市累计投入900多万元发放村医退出补助,从根本上解决了村医退出更替问题,保障了退出机制的顺利建立与平稳实施。

实施招聘制度,建立竞争性和激励性用人机制

在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基础上,玉溪市按照农业人口每千人1名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2名乡村医生(其中1名女医生)的标准核定乡村医生人员总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合格资质、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补充村卫生室缺员。同时,按照“退一进一”的原则,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定数量品学兼优、中专以上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力争到2013年基本实现全市150个以上的村卫生室都有1名新招聘的村医。招聘录用的大中专村医档案实行县区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每年年底由乡镇卫生院对其进行考核并记录在案。根据工作表现,从连续服务5年以上、符合资质的招聘村医中选拔录用一定数量的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打通乡村医生职业发展途径。

落实多渠道补偿机制,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目前,玉溪市已在所有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为保障村卫生室的正常运转,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玉溪市建立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通过提高政府定额补助标准、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诊疗服务收费等多渠道提高村医合理待遇。

2011年,玉溪市在云南省级财政对村医每人每月200元补助的基础上,提高市、县两级财政的补助标准。其中,市级财政补助从每月40元提高到100元,县级财政补助不低于100元/月,使乡村医生实际政府补助达到每月400元以上。同时,用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向村医购买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通过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获报酬每月达到900元以上。加上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收费,村医合理收入得到了有效保障。据当地东前村一位村医介绍,目前各项收入加总每月可达2400元左右。

此外,玉溪市进一步加大对村卫生室房屋、医疗设备等硬件建设的投入力度,从2012年起对新建村卫生室补助增加到8万元以上。

玉溪市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统一纳入年度考核,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绩效管理和考核办法,把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作为绩效考核主要内容,按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4:3:2:1的比例,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和分值。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对其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管,并定期对村卫生室和村医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村里公示,并作为政府财政补助核算和乡村医生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督促村医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完善培训机制,全面提升乡村医生素质

玉溪市坚持提升学历和继续教育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培训制度,采取分批轮训、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进行全覆盖、有计划、分层次的素质提升培训。

一是加强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在岗村医参加医学类成人教育考试。鼓励有学历的村医参加职业医师、护师考试。

二是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实施乡村医生免费中专学历教育工程。2011年,委托玉溪卫校招收60名乡村医生开展全日制中专学历教育,2012年~2013年将进一步扩大规模,再招收学员240名。同时,通过函授对不具有医学学历的600名乡村医生进行学历教育。

三是强化在职培训。建立乡村医生定期培训制度,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针对基层实际开展实用技术的培训,确保乡村医生每年受训2次,累计时间不少于10天,不断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的业务水平。

四是全面开展计算机知识培训。玉溪市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对全市2000多名乡村医生全面开展计算机运用技术培训,使村医能够掌握信息系统运用,提高工作和管理效率。   

(来源:中国改革报)
举报 使用道具
| 回复

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2-6-4 10:37

本版积分规则

本文内容不够精彩,我要自己发布

发布新帖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8626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