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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热惊厥处理原则

张涛 于 2013-11-14 21:54 发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14 21: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热惊厥是指小儿在呼吸道感染或其他感染性疾病早期,体温升高>=39℃时发生的惊厥,并排除颅内感染及其它导致惊厥的器质性或代谢性疾病。主要表现为突然发生的全身或局部肌群的强直性或阵挛性抽搐,双眼球凝视、斜视、发直或上翻,伴意识丧失。高热惊厥分为单纯性高热惊厥和复杂性高热惊厥两种。各年龄期(除新生儿期)小儿均可发生,以6个月至4岁多见,单纯性高热惊厥预后良好,复杂性高热惊厥预后则较差。
3.1 治疗原则3.2 用药原则1临床表现1.发病年龄多为6个月至4岁,亦可〈6个月或〉4岁。
2.发热初期(24小时内,个别〈48小时),体温升至>=39℃时,突然发生的惊厥。
3.惊厥为全身性对称或部分性不对称发作,双眼球凝视、斜视、发直或上翻,伴意识丧失。
4.惊厥持续约数10秒钟至数分钟,个别呈惊厥持续状态(惊厥发作〉30分钟)。
5.惊厥过后意识恢复快,无中枢神经系统异常。
6.脑电图多于惊厥后2周恢复正常。
7.可有遗传因素。
2诊断鉴别诊断依据
1.发病年龄多为6个月至4岁,亦可〈6个月或〉4岁。
2.惊厥发生于上呼吸道感染或其他感染性疾病早期,体温升高至>=39℃时。
3.惊厥持续约10秒钟至数分钟,极少超过10分钟,多发作1次。
4.惊厥为全身性对称发作(幼婴儿可不对称),发作时意识丧失,过后意识恢复快,无中枢神经系统异常。
5.脑电图于惊厥2周后恢复正常。
6.预后良好。
7.既往有高热惊厥史,如条件不完全符合前述6条依据,而又能排除引起惊厥的其他疾病,可诊断为复杂性高热惊厥。
3疾病治疗治疗原则
1.控制惊厥。
2.降温。
3.病因治疗。
4.预防惊厥复发。
用药原则
1.首选安定静注,控制惊厥后用苯巴比妥钠或其他药物以巩固和维持疗效。安定有抑制呼吸、心跳及降低血压的副作用,故应准备心肺复苏措施。
2.异戊巴比妥钠或硫喷妥钠在以上止惊药物无效才时使用,硫喷妥钠可引起喉痉挛,使用时勿搬动头部以防喉痉挛的发生,一旦发生喉痉挛应即将头后仰,托起下颌,防舌根后坠,并肌注阿托品解痉。
3.惊厥呈持续状态而出现颅内高压时,应采用20%甘露醇、速尿等降颅压措施。
4.高热者多行物理降温或/及药物降温。
5.对不同病因的惊厥给予相应的病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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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3-11-15 06:06

发表于 2013-11-14 23: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的急救原则,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3-11-14 23: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15 06: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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