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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的合理应用

吉林--王恒千 于 2013-11-27 18:47 发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27 18: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激素滥用现状及危害

    近年来,由于多用、滥用和不当使用激素造成严重感染、结核播散、消化道出血、股骨头坏死、骨质疏松、糖尿病等并发症的病例越来越多。临床上还能遇到一些患者长年服用地塞米松或强的松造成了对激素的依赖;有的患者不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而擅自购药,造成了不良后果;相反,也有因激素的副作用而用药不及时或剂量不足的,以致病情加重。在临床中常见一些医生对发热的病例无论诊断明确与否都使用激素,有的还利用激素的“抗炎”作用治疗各种感染性疾病,这样既达不到治疗效果,严重的还会延误和加重病情。

    2  不良反应

    2.1  病毒扩散  长期使用激素可降低机体对病毒的抵抗力,使病毒繁殖和扩散。如病毒感染引起的水痘,使用激素可激发出血性水痘或继发性细菌感染而死亡。某医院在收治43例严重流行性出血热病人中,32例使用激素,死亡21例(65.6%)[1],11例未使用激素者死亡1例(0.91%),故病毒感染性疾病应慎用或禁用激素。

    2.2  溃疡穿孔  大剂量长期应用激素,可引起胃及十二指肠出血和穿孔。激素可促进胃酸胃蛋白酶分泌,易诱发或加重消化道溃疡,甚至引起溃疡出血穿孔。国外曾报道15例(应用激素)无症状溃疡患者因穿孔而死亡的病例。国内亦有无先兆症状突然胃大出血而死亡的报道。有45%的穿孔不能早期发现,而死亡者可达20%,少数可发生在原无溃疡症的患者,很难预防。

    2.3  加重感染  对细菌感染性疾病如大叶性肺炎等,临床治疗中有时也大剂量应用激素,其实激素对病原菌无抑制和杀灭作用,仅在于抑制炎症的反应,减轻症状。且对机体的免疫功能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尤其是抑制巨噬细胞、吞噬细胞和减少干扰素合成的作用,导致机体抗感染能力减弱。为避免感染恶化,最好是在应用足量抗生素的前提下,方可使用激素,否则可导致细菌感染加重。

    2.4  代谢紊乱  长期大剂量应用激素,可引起代谢紊乱,表现为不同程度的向心性肥胖,满月脸、肌无力、低血钾、浮肿、糖尿病、高血压、多毛、痤疮等。

    2.5  哮喘加重  郝氏[2]报道1例患者因慢性肾小球肾炎加重20天就诊,曾患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20年。住院后给予氨苄青霉素6g/d,7天后因症状不能完全消除,给予氢化可的松100mg静滴,2min后出现呼气性呼吸困难、胸闷、大汗淋漓、心慌、心悸、两肺可闻及广泛哮鸣音、伴有呼气时间延长。即刻停药30min后,心悸、心慌消失,2h后呼吸困难明显好转,双肺仍闻及哮鸣音,次日给予氟美松10mg静滴,上述症状再复发,停药后又消失[1]。

    2.6  停药危象  长期大剂量应用激素、能反馈性地抑制脑垂体前叶促皮质激素的分泌,进而引起肾上腺皮质萎缩和功能减退。突然停药可出现停药综合征和停药危象。故必须逐渐减量,无不良反应后再逐渐停药。

    2.7  药物联用  激素与甲氨蝶呤合用,前者可抑制后者穿透细胞膜进入癌细胞,使疗效降低而毒性增强。联用后可使白细胞、血小板严重减少和全身严重感染。激素与阿司匹林合用,前者可增加后者的肾清除率,使后者血药浓度降低,后者又可将前者从血浆蛋白结合点置换下来,使游离型增高而作用增强,易致消化性溃疡。

    3  合理应用

    3.1  严格掌握适应证  主要用于严重感染并发的毒血症、急慢性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脑垂体前叶机能减退及肾上腺次全切除后作替代疗法、自身免疫性疾病、过敏性疾病、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防止某些炎症的后遗症等。

    3.2  病毒性感染慎用  在不完全了解病毒种属感染的情况下,不可盲目应用激素。因其抑制机体免疫功能易使病毒扩散、加重感染。

    3.3  禁忌证  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高血压、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心力衰竭、精神病、肥胖性糖尿病、慢性营养不良等患者禁忌。

    3.4  感染性患者要及时进行血细菌培养  尤其是中性粒细胞减少者,如发现不明原因的发热或感染性休克应考虑败血症。

    3.5  诊断不明的发热和腰腿痛应慎用  基层部分医务工作人员常把激素作为“解热、镇痛”药应用,如发热病人有时常规输液时加入氟美松;腰腿痛病人用普鲁卡因注射液加氟美松,作局部封闭。激素虽能使发热和腰腿痛的症状暂时缓解,但也能掩盖病情,影响诊断和延误治疗。

    3.6  其他辅助药物应及时应用  长期使用激素应及时给予促皮质激素,以防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同时给予补钾、补钙,以防血钾过低和缺钙引起抽搐,并限制钠盐摄入。

    3.7  逐渐停药  停药应逐步减量,不宜骤停,以防引起旧病复发或出现肾上腺皮质萎缩和功能减退。骤然停药可引起撤药综合征。停药须在>2w逐渐减量,无不良反应后再逐渐停药。

    3.8  用量及用法  激素类药物品种较多,用量、用法及疗程长短应根据不同疾病和疾病的轻重程度而定。总的原则:在抢救严重危及生命的适应证时,用量一定要足,为使患者及时渡过危险期,可采用短期冲击疗法,病情好转稳定后务必逐渐减量;对停药后易复发的疾病,疗程一定要足,可口服者尽量避免其他途径给药;可短期用药者不可长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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