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3-12-15 20: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卫计委表示,我国城乡居民用药知识普遍匮乏,用药行为不规范现象较为严重,因此,卫计委公布了合理用药十大原则,包括“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而其中的“能肌注不输液”则引发了各方讨论,有人指出,我国这个世界级的“输液大国”,似乎“能打针不输液”此话更该对医生说。

据2012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数据显示,我国普通大众中知道合理用药的不到10%。此次卫计委公布十大原则是为谁而讲?首先当然是公众或者说广大病患。我国作为首屈一指的输液大国,每年人均约8瓶的输液量,远超发达国家一倍,显然,治小病下猛药、能打针却输液的现状必然要纳入“不合理用药”现象之一。

必须承认,“见效快”,已令公众形成“输液依赖”。滥用输液会导致患者产生药物不良的反应,甚至出现死亡。药物直接侵入人体静脉通道,相对于服药和打针,不良反应发生最快且很难挽救。间接和更深远的影响却是,长期不节制地输液,可能让患者产生耐药性,陷入“重症感染无药可用”的险境。

然而,“能吃药最好不打针,能打针最好不挂水”,即使对普通民众,也是稍加解释就能理解的常识。但是在日常的诊疗过程中,出现了两个矛盾的方面:一方面,患者深感“求医难看病贵”;而另一方面,患者也是“感冒就打吊瓶”等过度医疗、过度用药的配合者甚至要求者。

此外,说患者用药不合理,其实药品的处方还是来源于医生。输液作为非处方药,非医生批准不能实现,说病患没常识,难道医生还不懂么?“能打针不输液”这样的简单医道,当然应对公众宣讲,但首先应该告诉医护人员,并且成为他们的信条和职业规范。如果说病患的“输液依赖”和一些医生滥用输液治疗都是输液大国的成因,至少后者的责任要大得多。

说到底,严控医疗滥药行为,是医疗卫生部门的首要责任。在日常的诊疗过程中,医生应该真正意义上做到“对症用药”,而不是一味为了追求见效快而进行过度处方输液的行为。“输液大国”这一称号,医生和患者都有责任,在过度强调我国居民健康素养不高的同时,“能打针不输液”此话也要对医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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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3-12-16 17:33

发表于 2013-12-16 13: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6 13: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孟现伟 发表于 2013-12-16 13:22

发表于 2013-12-16 17: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西徐红亮 发表于 2013-12-16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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