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2-5 18: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务人员强烈提议制定《新九不准》          1. 不准随便加班。严格遵守劳动法,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以及国家关于带薪年假所有制度。          2. 不准值班后不休息。下夜班后不准查房、处理患者、出门诊、上手术。          3. 不准疲劳工作,以免增加工作失误。司机、飞行员都禁止疲劳驾驶,医生应等同。          4. 不准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接听患者电话、接受患者咨询,属于超职业地点行医。          5. 不准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外见到有受伤、突发疾病的患者就暴露医生身份、前去救助,属于违法行医。          6. 不准周末、公共假日查房、改医嘱、换药、手术,以免打扰患者休息。          7. 不准利用休息时间参加学习、学术会议、写论文、搞科研、阅读专业书籍、继续教育、及所有与提升职业能力有关的活动。          8. 不准半夜离家去医院抢救患者、做手术,否则患者会认为你另有所图。          9. 不准根据病情用药,不准给患者开各种检查,必须看一眼就得确诊,并用最便宜的药把患者治好、把死人治活、把瘸子治成刘翔、把瞎子治成神枪手、把傻子治成爱因斯坦。时间仓促,如有遗漏,请卫计委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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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2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4-2-10 09:44

发表于 2014-2-5 18: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2-5 19: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闫凌云 发表于 2014-2-5 18:52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4-2-5 19: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闫凌云 发表于 2014-2-5 18:52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4-2-5 19: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徐爱玲 发表于 2014-2-5 19:21

发表于 2014-2-5 19: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徐爱玲 发表于 2014-2-5 19:23

发表于 2014-2-5 20: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2-5 20: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2-5 20: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2-5 20: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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