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2-13 20: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记者 王 平  何云霞
    编者按:医生上门输液是不符合诊疗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的,然而在农村,由于地形所限,再加上有很多孤寡老人和行动不便的患者,这种事情却很常见。上门输液带来的极大风险让村医生如履薄冰,可是面对父老乡亲时,这种要求又该如何拒绝?
    近日,多名乡村医生向《每周说法》栏目记者反映,他们在行医过程中面对患者上门输液的要求感到左右为难,他们深知医疗风险大却又无法拒绝患者,每次上门输液都会胆战心惊。
    “那次幸亏俺来得及时,不然后果无法想象。”杞县邢口镇小河砦村乡村医生侯彦奇说。
   据侯彦奇介绍,7年前的一个中午,他正在村卫生室忙碌,索爱琴(化名)跑到村卫生室,请侯彦奇到家里为其爱人邢国栋(化名)输液,侯彦奇让邢国栋到村卫生室来输液,但索爱琴称邢国栋前段时间因脑出血住进市级医院治疗,现在在家进行巩固治疗,因行动不便,希望侯彦奇能到家里面为邢国栋输液。侯彦奇了解情况后跟随索爱琴来到其家中,为邢国栋输上了患者家属提供的灯盏花素,并向患者家属嘱咐了输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在观察了20分钟后,患者并无不良反应后,侯彦奇就离开了邢国栋家,临走前,他一再嘱咐有情况一定要及时给他打电话。
   然而,侯彦奇回到诊所不到20分钟,索爱琴的电话就打了过来,侯彦奇以最快的速度(不到2分钟)赶到了索爱琴的家里,此时邢国栋已经出现了过敏性休克,侯彦奇赶紧让患者家属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为邢国栋注射了一针肾上腺素。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上,邢国栋醒了过来,在医院接受了3天巩固治疗后,他被送回了家。
   邢国栋住院期间,索爱琴曾跑到村卫生室,称侯彦奇的输液导致了丈夫的过敏,希望侯彦奇能够赔偿。侯彦奇感到冤枉,药是家属给的,他只是帮忙扎针。索爱琴则称,同样的药在市级医院输液都没事,而侯彦奇为丈夫输液却出现了过敏反应,一定是输液器有问题。侯彦奇解释,同一个批次的输液器,很多人使用过都没有问题,过敏反应是不可预知的,所以才希望患者能到村卫生室来输液。好在邢国栋有惊无险,双方互相解释后并没有引发纠纷。
    “现在想想还是后怕啊!幸亏他家离诊所近,抢救及时,如果危及到生命,那俺的麻烦就大了。”侯彦奇说。
    新密市白寨镇光武陈村陈留义说:“俺都知道正规的输液行为应该在输液室里面进行,以方便医务人员定时查看并及时处理突发情况。但在农村,不上门输液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村里有孤寡老人和行动不便的患者,有的人到村卫生室得走十几里(1里合500米)的路。”
    “我们照顾了患者的感受,也希望有关部门考虑下我们承担的医疗风险。”陈留义说出了乡村医生的心声。
    “如果可以考虑到农村的特殊情况,出台一个专门针对乡村医生的操作和管理规范,就再好不过了。”杞县邢口镇杨楼村乡村医生张俊康说。
    乡村医生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本期《每周说法》栏目邀请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陈延朝和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建为读者进行深入解读。
专家点评
   上门输液是不符合诊疗技术规范的,输液是一件看似普通却存在极大风险的医疗行为,应该在正规的输液场所里进行。我建议乡村医生要尽量劝患者到村卫生室输液,病情较重者要及时劝其转诊。
   乡村医生可上门为患者进行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如体检、指导患者饮食、宣传保健知识等,但输液是一定不能在患者家中进行的,除非由医生24小时陪护,并且家中有急救设施。乡村医生应当发挥好作用,通过宣传来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必要时可以将输液常识印成宣传册发放至群众手中,让群众认识到输液存在的风险及输液场所的重要性,让群众意识到杜绝上门输液是对医患双方的保护。
(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延朝)
律师点评
    上门输液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的,一旦患者在输液过程中出现过敏、发热等症状,乡村医生将因违规操作而被推定有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针对现状,我们建议乡村医生杜绝上门输液行为,主动防范职业风险。同时,我们也呼吁相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农村特殊情况,因地制宜出台具体的法律规范,使乡村医生能更好地服务农民。(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 王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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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8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4-2-23 18:47

发表于 2014-2-13 20: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发表于 2014-2-13 21: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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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3 23: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4-2-14 07: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08: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文光 发表于 2014-2-13 20:58
不错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08: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西徐红亮 发表于 2014-2-13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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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08: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兄弟 发表于 2014-2-13 23:35
同感,谢谢分享。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08: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刘传印 发表于 2014-2-14 07:00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4-2-14 10: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现实的一个问题,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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