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7-9 10: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安徽省卫生厅消息,安徽省基层医改30条新规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量上升、次均费用下降。
  2011年8月,安徽省出台了《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从健全运行补偿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10个方面制定了30条政策,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新规执行以来,对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起到立竿见影的积极作用。据统计,2011年9月至12月,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6.59%和32.66%,服务量明显上升;次均门急诊药品费、次均门急诊费、次均住院药品费、次均住院费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7.91%、5.81%、7.44%、4.48%。据新农合实时数据监测,今年第一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人次增长51.3%,乡村两级门诊统筹补偿人次分别增长82.5%、122.2%,参合农民向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就诊流向显著,县外就诊人次下降。
    2011年安徽省68个县(市、区)1033个基层医疗机构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调整到50%以上,占基层医疗机构总数的66%,定远、金寨等8个县(市、区)全部实行了绩效奖励。改革后,基层医疗机构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平均收入较改革前分别提高32.2%和33.16%。
  对村卫生室实行的药品零差率补助有效落实,在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5000元的省补助标准基础上,78个县(市、区)适当增加了对村卫生室的补助;建立了村医准入、退出、养老机制,80个县(市、区)还制订了村医养老生活补助政策,每月不低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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