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5-23 10: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直肠给药前,需嘱咐患者先行排便。
2.重症感染、脱水及严重腹泻患者应以静脉输液为主,直肠给药为辅。
3.推注药液流动不畅时,可将导管向外抽动或向里轻轻插入即可。
4.控制药液温度在35—40度之间,温度过高或过低,患者均可出现便意。
5.药液中加入1%利多卡因针1ml,可以减缓肠道蠕动。
6.据报道,直肠给药20分钟后,药物有效成份已吸收2/3,一般情况下,直肠给药超过20分钟而排出药物者,可不用重复给药。
7.药物片剂一定要研细,防止堵塞导管。
8.需做药敏实验的药物,必须在药敏实验阴性时使用该药物。
9.直肠用药如果出现过敏反应,则按药物过敏反应尽快处理。
10.疑有肠梗阻、坏死、穿孔等急腹症,及心脏病患者禁用。
11.不宜灌肠药物:患者过敏的药物、血管活性药物、抗心律失常药、刺激性较大的药物禁用于保留灌肠。经胃与小肠消化吸收的大分子营养物质,如多糖、淀粉、蛋白质、脂肪类和阿胶、人参、鹿茸、首乌等直肠、结肠不能吸收,不宜灌肠,以免延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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