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6-2 22: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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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1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4-9-3 14:09

发表于 2014-6-3 06: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乡村医生提的很少,谢谢.
发表于 2014-6-3 10: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6-3 11: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继续为中西部地区招录5000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发表于 2014-6-3 11: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一)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合格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研究制订提高偏远、艰苦以及少数民族等特殊地区执业乡村医生待遇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同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适时组织对乡村医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工作者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民健康素养中的积极作用。
发表于 2014-6-5 10: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七八糟,基本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想象和期望的医改不会出现了。
发表于 2014-6-14 21: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8-22 19: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8-23 17: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村医没有实质性变化
自己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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