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10-4 18: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以来,上面说村医搞40%公共卫生服务,实际上这个比例好要高,干工作村医冲在前,任劳任怨,只要付出了就应有回报,可是卫生院即是参与者又是管理者,到分配共卫资金时,考核严厉,不知道该给多少,想给多少就是多少,也不公示,我们也不知道,到手时钱就很少了。建议:明确乡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工作,谁的工作干的好坏,由第三方考核。考核合格后直接打到卡上,避免截留,克扣。只有这样村医才能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共卫工作中,更好的服务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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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4-10-5 20:56

发表于 2014-10-4 21: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0-5 08: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都一样的,大的形势,谁也暂时扭转不了的,我们就是60年代的“凑老九”谁想欺负都可以的,除了善医行梅姐还在帮我们走出困境,我们不知道谁还能让我们看到乡村医生的曙光。
发表于 2014-10-5 10: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善医行梅姐还在帮我们走出困境,我们不知道谁还能让我们看到乡村医生的曙光。
发表于 2014-10-5 11: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都一样的,大的形势,谁也暂时扭转不了的,我们就是60年代的“凑老九”谁想欺负都可以的,除了善医行梅姐还在帮我们走出困境,我们不知道谁还能让我们看到乡村医生的曙光。
发表于 2014-10-5 20: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善医行梅姐还在帮我们走出困境,我们不知道谁还能让我们看到乡村医生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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