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5-7-24 08: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许多腰椎间盘突出患者只是因出现腰痛、下肢麻木等症状而去就医检查,一查直接被定为是“腰椎间盘突出”了。尽管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说实话,却对腰椎间盘突出是什么病、是怎么引起的并不清楚。下面我们就对腰椎间盘突出这一病症一一进行解析,希望能引起患者的重视。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一种常见病,是纤维环破裂后髓核突出压迫神经根造成以腰腿痛为主要表现的疾病。它跟腰椎间盘的蜕变有关系,是人体老化过程当中出现的病症,比如说我们人老了,韧带会松驰,会长一些骨刺,这都是蜕变;水分丢失,腰椎间盘的结构不致密,不坚固,出现了裂隙,髓核就容易脱出,出来以后,这种现象叫腰椎间盘突出。腰椎间盘位于相邻两椎体之间,有内外、外两部构成,外部为纤维环,由多层呈环状排列的纤维软骨环组成,围绕在髓核的周围,可防止髓核向外突出,纤维坚韧而有弹性;内部为髓核,是一种富有弹性的胶状物质,有缓和冲击的作用。成年人,椎间盘发生退行性改变,纤维环中的纤维变粗,发生玻璃变性以致后破裂,使椎间盘失去原有的弹性,不能担负原来承担的压力。在过度劳损,体位骤变,猛力动作或暴力撞击下,纤维环即可向外膨出,从而髓核也可经过破裂的纤维环的裂隙向外突出,这就是所谓的腰椎间盘突出。

椎间盘定义:

1、椎间盘:正常椎间盘无退变,所有椎间盘组织均在椎间盘内。

2、椎间盘膨隆:椎间盘纤维环环状均匀性轻微超出椎间隙范围,椎间盘组织没有呈局限性突出。

3、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纤维环环状均匀性超出椎间隙范围,椎间盘组织没有呈局限性突出。

4、椎间盘突出:椎间盘组织局限性移位超过椎间隙。移位椎间盘组织尚与原椎间盘组织相连,其基底连续部直径大于超出椎间隙的移位椎间盘部分。

5、椎间盘脱出:移位椎间盘组织的直径大于基底连续部,并移向于椎间隙之外。脱出的椎间盘组织块大于破裂的椎间盘间隙,并通过此裂隙位于椎管内。


腰椎作为承受来自上肢及躯干的重力的支柱,是容易产生劳损与外伤的部位,腰椎的椎间盘也易受到损害。可见腰椎间盘突出的原因是在椎间盘退变的基础上发生的,而外伤也是腰椎间盘突出的重要诱因。

腰椎间盘突出的原因:内因、外因

椎间盘位于相邻两椎体之间,有内外、外两部构成,外部为纤维环,内部为髓核,致使腰椎间盘突出的原因也有内因和外因之分,内因主是腰椎退行性改变;外因则有外伤,劳损或过劳,受寒受湿等。主要如下:

1、腰椎间盘的生理性退变因素:正常的椎间盘富有弹性和韧性,具有强大的抗压能力。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椎间盘组织易产生退变,这种退变即老化的过程。一般认为人在20岁以后,椎间盘即开始退变,髓核的含水量逐渐减少,椎间盘的弹性和抗负荷能力也随之减退。其中纤维环、软骨终板、髓核均产生病理性退变。

2、外伤因素:当椎间盘有了生理性退变或纤维环有了裂隙时,外伤是引起纤维环破裂的主要诱因。若腰椎间盘突然受到挤压或扭曲,造成髓核压力增高,可使髓核从纤维环的裂隙突出到椎管内。同时,若长期处于坐位及颠簸状态时,腰椎间盘承受的压力过大,可导致椎间盘退变和突出。同时震动亦影响椎间盘营养,对微血管的影响均可加速椎间盘突出。

3、椎间盘自身解剖因素的弱点:

(1) 椎间盘在成人之后逐渐缺乏血液循环,修复能力也较差,特别是在退变产生后,修复能力更加微弱。

(2) 椎间盘后外侧的纤维环较为薄弱,而后纵韧带在腰5、骶1平面时宽度显著减少,对纤维环的加强作用明显减弱。

(3) 腰骶段先天异常:腰骶段畸形可使发病率增高,这些异常造成椎间隙宽度不等,并常造成关节突出,关节受到更多的旋转劳损,使纤维环受到的压力不一,加速退变。

腰椎间盘突出有哪些诱发因素 ?

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基本因素是椎间盘退变,但某些诱发因素可致使椎间隙压力增高,引起髓核突出。此种诱发因素常与以下因素有关: 

1. 年龄因素: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好发年龄在30-50岁,平均手术年龄在40岁,因此退变可能是其重要因素。

2. 身高与性别:有人认为身材过高也会易发腰突症,而男性发病率是女性的5倍。 

3. 增加腹压:临床上有约1/3的病人在发病前有明确的增加腹压的因素,如剧烈的咳嗽、喷嚏、屏气、用力排便等。使腹压增高,破坏了椎节与椎管之间的平衡状态。 

4. 不良体位:人在完成各种工作时,需要不断更换各种体位以缓解腰部压力,如长期处于某一体位不变,即可导致局部的累积性损伤。特别是长期处于不良姿势更容易诱发本病。 

5. 职业因素:重体力劳动者发病率最高,白领劳动者最低。汽车驾驶员由于长期处于颠簸和振动状态,椎间盘承受的压力大且反复变化,也易诱发椎间盘突出。 

6. 受寒受湿:寒冷或潮湿可引起小血管收缩、肌肉痉挛,使椎间盘的压力增加,可能造成退变的椎间盘破裂。
举报 使用道具
| 回复

共 4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5-11-24 21:29

发表于 2015-7-24 10: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7-26 18:39: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5-11-24 21:29: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本版积分规则

本文内容不够精彩,我要自己发布

发布新帖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8626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