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6-5-15 21: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村是熟人社会,村医又大都是本地人。在日常诊疗过程中,面对患者提出的回家输液等看似不重要的要求,村医总认为“都是熟人没事”,便放松了警惕,但谁知却藏下了深深的隐患。
回家输液出事故  村医有责任2015年7月17日下午,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杨楼乡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今年52岁的杨女士生病后,女儿小悦带她去村卫生室输液。输到一半,母女俩就主动提出要带着剩下的一瓶半注射液回家自己输。可谁知,回到家中,小悦在换输液瓶时出了大错,因为没有仔细查看瓶身,给母亲输了混有洗衣粉的100毫升液体。这之后,杨女士经过急救,脱离了危险。在杨女士的事件中,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海洋认为,村卫生室和小悦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赵海洋说,小悦在为患者输液前没有仔细查看瓶身及液体情况,在为患者输液过程中发现患者有不良反应也没有及时停止输液,更没有告知村医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最终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与此同时,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如果村医不允许小悦及其母亲将注射液带回家,这样的事情也不会发生。因此,村医在这里承担次要责任。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管理处相关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村卫生室应设置有治疗室、诊断室、观察室等,以便医生随时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输液反应等,同时在患者发生不良反应时能及时采取措施。该起案例中,村医的过错就在于让患者自行将注射液带回家,其行为违反了规定。提供上门诊疗 这些招数要记牢在日常工作中,相信上述情形大多数村医都遇到过。河南省新密市卫生局信息调研科科长张建鹏建议,村医在诊疗过程中遇到重症患者或者年老体弱者等确有需要者,可以提供上门服务,但服务期间应一直待在患者身边,“这可以避免类似上述情况的发生”。针对村民的需要,村医提供上门服务,自然便利了很多,但这时一堆问题又来了。哪些治疗能做?上门治疗前,村民说“出事儿保证不告你”,但出力救人还惹上官司的也有,这时该怎么办?对此,河南天昭律师事务所律师姬瑞明为村医支招了!第一,村医应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诊疗经验,判断患者是否适合在家治疗。如果患者家庭就医条件相对较好,且患者只需要接受一般治疗、输入一般液体,可上门服务,但村医应在患者身边观察其用药反应,以便在患者发生不良反应时第一时间进行救治。如果患者的治疗有特殊要求或者输入的液体有特殊副作用时,应把患者留在村卫生室进行观察。第二,村医要履行告知义务,把患者的患病情况、治疗情况、在家治疗可能引发的危险等告诉村民。第三,最好能组成诊疗团队。有条件的村医提供上门服务时,最好有具有护士资格的人员同行,如果能组成一个小的诊疗团队则更好。第四,提供上门服务时,如果能与患者签订一份书面协议,那么双方的权益能得到更有效的保障,村医能更长久、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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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6-10-25 14:55

发表于 2016-5-19 16:13: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身在卫生室输液已属违规行医行为;十年前我深有体会,出诊输液,但随着村民意识提高,制度不断完善:医疗事故发生率高,除了输液一定有其他办法可解决的。如迫不及待、确定要输液那也要到大门诊或医院留观了;还是要量力而行。
发表于 2016-10-25 14: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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