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 紧紧围绕深化医改和农村卫生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从健全机制着手,积极采取措施,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农村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一、继续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
1、进一步提高参合群众实际保障水平。2013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4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资金280元。规范新农合参合管理,新农合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优化补偿方案,确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年人均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继续做好重大疾病救治工作,通过技术扶持和对口支援工作,强化省、市级定点救治医院与县级定点救治医院协作关系,探索建立分工协作、双向转诊机制和费用及时结算制度。
2、大力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在继续扩大按病种付费覆盖面的基础上,2013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启动定点医疗机构按床日付费改革试点。在县内医疗机构支付方式改革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市级定点医疗
机构支付方式改革。2013年,全省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门诊统筹,门诊统筹全部实行总额预付。
3、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和推进新农合设区市级统筹。按照国家6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新农合新增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建立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与基本医疗保障、重大疾病救治和医疗救助政策相衔接,放大医疗保障效应,进一步提高参合群众实际保障水平,2013年在三分之一的设区市开展城乡大病保险试点。对参合群众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按照政策规定给予补偿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予以补偿。大病保险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根据省政府《江西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2]76号)的要求,2013年在开展大病保险的设区市同时推进新农合设区市级统筹试点。
4、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采取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建立新农合管理、经办、监管相对分离的管理运行机制。
5、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省互联互通。加快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做好省级平台与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县级新农合信息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全省新
农合数据的互联互通,全面实行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6月底前,全省所有的统筹地区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与省级平台对接试点工作,实现全省“一卡通”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6、加强村卫生室建设,鼓励各地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对村卫生室业务用房、设备购置给予扶持,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努力消灭“空白村”。
7、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继续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在“行政业务统一管理、技术流程统一规范、药品器械统一采购、绩效考核统一执行”基本型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向人员、财产、财务统一管理的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模式发展。鼓励各地村卫生室由政府或集体举办,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实行聘用制管理,乡村医生社会保障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探索将村卫生室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8、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调整拨付比例,加强绩效考核,改变支付方式,确保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三、认真做好农村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9、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继续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规范化管理工作,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全省医改任务工作要求。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数据信息录
入、报送工作和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搞好特殊人群健康档案动态管理。认真开展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探索建立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制度,提高精神疾病防治水平。
四、继续做好农村卫生相关工作
10、继续抓好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开展第二轮“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评选工作。
11、开展县卫生局长、新农合管理干部、卫生院长管理知识和乡村医生培训,创新培训模式,对乡镇卫生院临床骨干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并对培训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12、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和管理水平。做好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工作。
五、加强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
13、就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进行重点调研,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乡村两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乡村医生补助政策落实、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农村重点业务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继续做好农村医改相关指标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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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3-2-5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