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瑞芳 通讯员何凤鸣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卫生局获悉,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工程被列为该市2013年为民办实事之一,退休乡村医生将得到每月1200元的养老补助。
据了解,有鄂尔多斯市户籍,以农牧民身份曾正式受聘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岗工作10年以上,2012年12月31日前年龄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的,即可享受补助待遇。补助资金由市、旗(区)两级按比例负担,旗(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高补助标准,高出部分自筹。已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补助,且高于此标准的,按所在旗(区)原有标准执行。
据悉,鄂尔多斯市将通过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对退休村医发放养老补助,逐步完成新老交替,改变村医队伍结构,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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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3-3-24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