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乡村医生补助资金财政拨付到帐
7个工作日内全额发放
日前,江西省财政厅、卫生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乡镇卫生院要在财政拨付到账的7个工作日内对补助资金进行全额发放,确保乡村医生第一时间拿到补助金。此次江西省要求按时足额发放的补助资金包括:省级财政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县级财政防疫岗位津贴、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专项补助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等。《通知》规定,县级财政自省级财政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专项补助、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资金到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连同县级财政防疫岗位津贴,一并足额拨付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拨付至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在7个工作日内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全额发放。在城乡基本卫生服务经费到帐后,各乡镇卫生院要按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70%给乡村医生。(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卫生厅文件摘编)
|
|
|
|
|
共 4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3-5-31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