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2-16 14: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关注的是中医药的生存之路,现在太艰难了,这是个与人们健康息息相关的话题,希望政府能做出强有力的改变:
       一、 两法一条例阻碍中医药发展。“发展传统医学”虽然被庄严地写进宪法,但在一些具体法律法规和医疗管理制度上,实际上一直在歧视、歪曲和限制中医药。临床自制丸散膏丹是中医师的一项基本技能,民间秘方均是自制药,但《药品管理法》严格限制使用自制配药,否则,将以非法制售药物之名受到制裁。《中医药管理条例》也在诸多方面限制了中医药发展。
       二、《药品法》是模仿西方药物法规建立起来的法律,比较适合西药,却忽略了中医药的特色。几千年来,一个合格的中医必须会认药、会炮制、会制丸散膏丹,这是他们的一项基本技能。然而,《药品法》规定中医不能使用自制丸散膏丹,不能自己炮制饮片,否则就是假药。这使许多老中医和农村的偏方、验方、单方以及许多宝贵经验失传,传统医学发展受到了重大伤害。
       三、与中医院相比,个体诊所更适合原生态中医的生存形态;而且原生态中医的主要受众对象也是分布在广大农村,这里的乡亲一般是比较贫困。他们既有信任原生态中医的心理基础,也有需要原生态中医的强烈愿望。因此,广大农村有着原生态中医生存的广阔空间。原生态中医诊所是医药一体化。对于原生态中医而言,中医中药本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医生自己喜欢用什么药、怎么用,往往需要自己亲手调制,极大的保持原生态中医的纯正性。所以,要振兴原生态中医必须要振兴民间中医,而要振兴民间中医就必须解放民间中医,消除那些套在民间中医脖子上的制度枷锁,给他们一个家。
       一个合格的原生态中医必须会认药、会炮制、会制丸散膏丹,这是他们的一项基本技能。然而,《药品法》规定中医不能使用自制丸散膏丹,炮制饮片,否则就是假药。这使许多原生态老中医和农村的偏方、验方、单方以及许多宝贵经验失传。原生态中医药疗法提倡“一根银针、一把草药”的“土方土法”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民间偏方存留遭遇危机,特别是原生态中医自己制备的丸散膏丹。导致这些流传多年,惠及附近村民的民间偏方,在现行法规的制约下,不再继续熬制。长此下去都将逐渐失传。致使我国独特的民间医药技术范围不断缩小。从本质上来看,这对我国的中医事业以及百姓健康造成极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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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4-2-16 16:24

发表于 2014-2-16 16: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提倡中医的发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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