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1. 了解引起小儿腹泻的常见病因。 2. 掌握病情危重的表现及紧急处理指征。 3. 掌握治疗原则方案。 4. 掌握抗生素的应用指征。 病例1:患儿,男,10个月,以“呕吐伴腹泻2 d”为主诉就诊。呕吐为非喷射性,7~8次/d,呕吐物为胃内容物,无胆汁。腹泻为稀水便,蛋花汤样,量多,每日10余次。发热,体温38.2℃,口渴,尿少。母乳喂养,按时添加辅食,近几天无不洁饮食史,无菌痢接触史。 体格检查:营养中等,精神不振,前囟轻度凹陷,皮肤弹性差,手足稍凉,无皮疹,心肺未见异常,腹平软,肠鸣音活跃。 小儿腹泻是一组由多病原、多因素引起的儿科常见病,特点为大便次数增多,每日排便3次以上,大便性状呈稀便、水样便、粘脓便或脓血便。6个月~2岁婴幼儿发病率高,是造成小儿营养不良、生长发育障碍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1 小儿腹泻的常见病因 1.1 感染因素 肠道内感染 可由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等引起。根据首都儿科研究所的流行病学调查,大城市以轮状病毒感染的发病率最高;农村以大肠杆菌感染占首位; 肠道外感染 患中耳炎、上呼吸道感染、肺炎、肾盂肾炎、皮肤感染或急性传染病时,导致腹泻,亦可称为症状性腹泻。 1.2 非感染因素 多由喂养不当引起,少数由于对牛奶或其他食物过敏或不耐受;亦可由于气候突然变化、腹部受凉致肠蠕动增加或天气过热消化液分泌减少,诱发消化功能紊乱致腹泻。 2 病情危重的表现及紧急处理的指征 小儿轻型腹泻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大便次数增多及性状改变,偶有溢乳或呕吐,而重型腹泻除有较重的胃肠道症状外,还有较明显的脱水、电解质紊乱(低钾、低钙、低镁、低磷血症)和全身中毒症状(发热、烦躁、精神萎靡、嗜睡,甚至昏迷、休克)。如患儿出现重型腹泻的表现,提示病情危重,需紧急处理。 3 治疗原则及方案 原则:调整饮食;预防和纠正脱水;合理用药;加强护理,预防并发症。 3.1 饮食疗法 过去认为腹泻时要减轻胃肠道消化功能负担而限制饮食,但限制过严或禁食过久,常造成营养不足,并发酸中毒,使病情迁延,甚至造成日后生长发育障碍。现强调继续饮食,满足生理需要,补充疾病消耗,且继续饮食可阻止双糖酶活性减低,促进肠黏膜再生修复,缩短病程,有利康复。严重呕吐者可暂禁食4~6 h(不禁水)。母乳喂养儿继续哺乳,暂停辅食。人工喂养儿可喂以等量米汤或稀释的牛奶或其他代乳品,由米汤、粥、面条等逐渐过渡到正常饮食。对少数迁延性腹泻患儿应想到继发性乳糖不耐受、牛奶过敏或肠道细菌感染等。对疑似病例可暂停乳类喂养,改为豆制代乳品、发酵奶或去乳糖奶粉以减轻腹泻,缩短病程。 3.2 液体疗法 脱水及电解质紊乱是急性腹泻患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液体疗法是纠正脱水、失盐、酸碱失衡的唯一途径,也是降低病死率的关键。根据病情轻重,有2种补液方法。 3.2.1 口服补液 适用于防治轻、中度脱水。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口服补液盐(ORS)含Na+90 mmol/L,K+20 mmol/L,Cl-80 mmol/L,HCO3-30 mmol/L,葡萄糖111 mmol/L,可用Nacl 3.5 g,NaHCO332.5 g,枸橼酸钾1.5 g,葡萄糖20.0 g,加水到1 000 mL配制。因糖和盐浓度相当,故有利于水和盐的吸收。轻度脱水口服液量约50~80 mL/kg,中度脱水约80~100mL/kg,于8~12 h内将累积损失量补足;脱水纠正后,将余量用等量水稀释,按病情需要随意口服。禁食期间仍应继续喂水,如有呕吐,可在吐后10 min少量多次喂服;如发现眼睑浮肿,则改用白开水喂服。 3.2.2 静脉补液 适用于中度以上脱水或吐泻严重的患儿。补液的成分、容量和滴速须根据不同的脱水程度和性质决定,同时要结合年龄、营养状况、自身调节功能灵活掌握。 第1天补液 ①总量:包括补充累积损失量、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轻度脱水90~120 mL/kg,中度脱水约为120~150 mL/kg,重度脱水约为150~180 mL/kg。②溶液种类:根据脱水性质,等渗性脱水补给1/2张含钠液,低渗性脱水补2/3张含钠液,高渗性脱水补1/3~1/5张含钠液。若临床判断脱水性质有困难时,可先按等渗性脱水处理。③输液速度:主要取决于脱水程度和继续损失的量和速度。对重度或中度脱水有明显周围循环障碍者,扩容阶段用2:1等张含钠液(2份生理盐水加1份1.4%碳酸氢钠)20 mL/kg,于30~60 min内静脉推注或快速滴注,以迅速增加血容量,改善循环和肾脏功能;累积损失量的补充一般在8~12 h内补完,约8~10 mL/(kg·h)。对中度脱水无明显周围循环障碍者不需要扩容,可直接从本阶段开始补液;脱水已基本纠正,补充生理和异常的损失量时速度宜减慢,余量于12~16 h内补完,一般约每小时5 mL/(kg·h)。若吐泻缓解,可酌情减少补液量或改为口服补液。呕吐频繁不能饮水者,可给予适量5%或10%葡萄糖溶液,加入上述溶液中静脉滴注,尤其是在维持补液阶段,以免发生高钠血症。每个患儿病情不同,腹泻量难以正确估计,且口服水量多少不等,因此,在补液过程中,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补液量、性质及补液速度。④纠正酸中毒:因输入的溶液中已含有一部分碱性溶液,而且经过补液后,循环和肾功能改善,酸中毒可随即纠正,因此,轻、中度酸中毒无须另行纠正。对重度酸中毒可根据临床症状结合血气分析测定结果,另用碱性液(如碳酸氢钠)纠正,如无血气分析条件,可按5%碳酸氢钠5 mL/kg稀释后静脉滴注。因重度脱水多伴有重度酸中毒,可用1.4%碳酸氢钠代替2:1等张含钠液进行扩容,兼有扩容和加快纠正酸中毒的作用。⑤钾的补充:腹泻患儿均有缺钾,但血钾在脱水未纠正前大多不低。而在补液过程中,随着血容量的恢复,血钾被稀释;酸中毒被纠正和输入的葡萄糖合成糖原使钾向细胞内转移;利尿后排钾增多和腹泻继续丢失钾等原因,造成缺钾,因此必须及时补钾,以防止低钾血症的发生。通常在治疗前6 h曾有尿或输液后有尿即可补钾,防止发生高钾血症。一般患儿按3~4 mmol/(kg·d)(相当于氯化钾200~300 mg/kg),缺钾症状明显者可增至4~6 mmol/kg(相当于氯化钾300~450 mg/kg)。轻度脱水可分次口服,中、重度脱水可予静脉滴注。氯化钾静脉滴注浓度一般不宜超过0.3%(40 mmol/L)。补钾通常持续4~6 d,严重缺钾者应适当延长。⑥钙和镁的补充:对合并营养不良或佝偻病的患儿应早期补钙。如输液过程中出现抽搐,可给10%葡萄糖酸钙5~10 mL加葡萄糖稀释后静脉缓注,必要时可重复使用。个别抽搐患儿用钙剂无效,应考虑到低镁血症的可能,应测定血清镁,并用25%硫酸镁0.1 mL/(kg·次)深部肌肉注射,1次/6h,3 ~4次/d,症状缓解后停用。 第2天及以后的补液 经第1天补液后,脱水和电解质紊乱已基本纠正,主要是补充生理的和异常的继续损失量(防止发生新的累积损失),继续补钾,供给热量。一般可改为口服补液。若腹泻仍频或口服液量不足者,仍需静脉补液。补液量需根据吐泻和进食情况估算。一般生理需要量按60~80 mL/(kg·d),用1/5张含钠液补充;异常继续损失量按丢多少补多少,用1/2~1/3张含钠液补充;将两部分加一起于12~24 h内均匀静脉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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