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14日讯 大河网报道:近日,西陶镇西陶村村民史小孬自主选择就医环境优、诊疗技术高、服务态度好的村第四卫生所缴纳了全家的新农合参合费。据了解,仅这两天,该村已有50家农户200余人在县、乡政府没有召开2013年度新农合筹资动员会的情况下,主动到村第四卫生所缴纳了参合费。 村医李冬珍深有感触地说,实行收入六挂钩以来,个人的月工资要在1600元以上,比实施前每年要多收入6000元。村医只有通过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才能赢得群众,增加收入。
从今年7月1日起,武陟县在村级卫生室推行医务人员服务指标与经济收入“六挂钩”,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着实让群众享受到更多的医改成果。
收入“六挂钩”就是:一与参合农民人数挂钩。村卫生室吸纳一户参合农民,每年人均拨付诊疗和门诊账户基金28.275元。二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挂钩。以村(社区)为单位,各卫生室实际服务农民(居民)的人数为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的基数。凡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按年人均不低于8元拨付到村(社区)卫生室。三与药品零差率销售补贴挂钩。村卫生室吸纳参合农民的数量即为领取药品零差率销售补贴的基数,每人每年按5元补贴。四与服务质量挂钩。参合农民因本村卫生室服务质量或地理位置等问题,到外村(含县内外乡镇的村)卫生室就医输液的,视为在本村卫生室就医输液,所报销费用扣减本村卫生室门诊账户金额,扣减金额划入实际就医输液所在村卫生室门诊账户。到县级医院输液的,所报药品费用按35%、65%扣减乡村卫生室(院)门诊账户金额,扣减金额划入实际就医输液所在的县级医院门诊账户。五与门诊输液比例挂钩。村卫生室门诊输液人数不得低于所服务群体(吸纳参合农民人数)门诊输液总人次的65%,低于该核定比例的,每少一人次按20元的标准划入乡镇卫生院门诊账户。六与违规行为处罚挂钩。凡村卫生室存在有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应当门诊输液而不给群众门诊输液、不按规定报销结算或乱收费、特别是充当“医托”等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武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执行,处罚金额将全额奖励举报人。
“推行乡村医生收入“六挂钩”以来,有效地解决了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深受村医和农民的欢迎。”武陟县卫生局局长常元升告诉记者,“避免了基层医疗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的产生,有效地调动了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和村医主动服务的能动性,促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自我加强管理、自我约束行为,极大地减少了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所的人力物力投入,实现了零成本管理,实现了群众得实惠、管理更规范、基金更安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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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2-8-14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