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不易 江西—黄文 我们都知道,当一名医生不容易,当一名乡村医生则更不容易!一直以来,乡村医生在理论与实践上推敲,在学习与磨练中成长,在工作与培训间穿梭,在小路与山坡上跋涉,在调查与访视中行走,在预防与公共卫生中奉献!这期间,曾有多少个乡村医生倒在出诊的路上!摔死在返回的途中!病死在工作岗位上!这样的例子我们能数清吗?我们每一位乡村医生在与疾病抗争的第一线,在村里,无论是谁生病了,可能首先想到的是我们,且不管这种病是否会传染给我们自己,都义无反顾地、尽心尽力地为患者治疗。相信每一位村医都有过在炎炎烈日时为病人出诊的时候;都有在深夜两三点钟熟睡时被病人急促的敲门声惊醒的时候;或是凌晨一两点钟被电话铃声吵醒的时候!或是在瓢泼大雨中为病人送药的时候!或是在白雪纷纷时行走在去病人家的时候,更或是在凛冽寒风中归来的时候!这样的事经常乃至每天都发生着,我们都是无怨无悔24小时的待命!从来没有真正休息一天的时候,没有一天的假期让人轻松一下的时刻,哪怕是大过年的也一样!难道说这不是一种无私的奉献吗?我们每一个村医过得都不容易,每天都是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几乎是在惶惶不可终日中度过!无论哪一天,我们既想有几个病人前来看病,这样我们就有一口饭吃,不然可能要饿肚子了,同时又害怕病人来,因为我们责任太过重大!那是跟生命打交道啊!稍有不慎或不可预测的风险随时都可能发生,用“人命关天”来说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常在河边走,谁能保证不湿鞋,谁能保证下一步会怎样?如果说这是因为我们的技术不过硬,那么许多大中型医院每年每月都有事故的发生,又待何解释呢?每每听说有人或这样的或那样的原因死在医院里,那又怎么说呢?其实,我们几乎每一位村医对每一个生命非常珍视的,在诊疗或输液的过程中,都是小心翼翼的,我们的心每时每刻都随着病人的表情起伏不定。如:在小孩输液时,如果他(她)一直大哭不停,就一定会担心是不是因为输液导致小儿哪里不适?如果他(她)哭声嘎然而止,我们又会一惊是不是药物过敏或是有不良反应呢?急忙会过去查看询问!哎!哪怕是成年人输液,过程中,只要他(她)一皱眉或长叹一口气,我们就会想他们是不是因为打针而导致哪里不舒服呢?更何况,药物的致敏反应、不良反应、特异反应等等时常发生!众所周知,现在哪一个村医随便出一点事故,人格尊严受损不说,经济损失轻则几万、十几万,重则倾家荡产,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试问!我们有几个村医有那么多钱啊!有几个村医能赔付起巨额的赔款啊!为了一点点的蝇头小利,可能要付出几千倍甚至几万倍的风险,值得吗?如果说哪一个村医不紧张、不担心、不害怕,我只能说他无知!再来说一下现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改革,对老百姓来说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一件好事,是一件利民的事,即将实行的零差价用药,但对所有的乡村医生来说就不一定了,本来收入就低的村医,接下来可能是‘无利可图’了,而且上级单位一再强调村医只能用少得可怜的‘基本用药’,限用‘基本用药’与其说是减轻老百姓的费用,不如说加重老百姓的治疗费用!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不知道是不是外行制定的政策),上级领导们可以想一想,就拿一个普通病人病例来说吧,相当一部分病人对药物都有很强的选择性的,例如:一个咳嗽、咳痰的支气管病人,他服用‘消炎止咳片’可能一点作用也没有,但服用‘克咳胶囊’两天就好了,我这里以点带面,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可是现在限用基本用药,病人也就不能选择用药了,如果他们不能用对他们有好疗效的药品,他们的病就不会好,只能是输液打吊针或转到上面的医院去了,难道这不是加重了老百姓的看病费用吗?如果他到别的地方买他需要的药品,那他的合作医疗有啥用呀!实行零差价用药后,村医以后的路在何方,往哪里走?他们的收入进一步的下滑,而物价迅猛上涨的今天,开支却加大了!收益小了,所承担的风险反而加大了!报酬少了,公益的事加大了,这一切的一切哪一点对村医有一点好处呢?村医也是人啊,也要吃五谷杂粮啊!学习是村医的责任、培训是村医的义务,公共事业是村医的事情,就连开会也是村医的职责,曾经多少个村医无数次地骑着自行车或破旧的摩托车赶去上级卫生单位,去听这个领导的批评、那个干部的教育、这位院长的训话、那位主任的指责!我们村医中,有的已经年迈六十,大多都四十多五十好几岁,就默默地听着比我们小的领导批训!今天张三来把我们一吓,明天李四把我们一罚,赶明日药检敲诈,再后天管理处罚款,我们活着都是为了什么啊!?我们真的累了!我们的心真的凉了!在此我深切的呼吁,让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让上上级领导对我们给予应有的关注吧!要让阳光照耀到每一个乡村医生的身上!我们要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反对限制‘基本用药’!急切呼吁有关部门成立一个机制从而最大程度上分担村医的责任!多种渠道的减轻村医的从医风险的赔付!我们的工作待遇和福利要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我们的付出要和收益成正比!还在苦苦挣扎的村医同仁们啊!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为我们的权益努力呐喊吧!我们都知道,当一名医生不容易,当一名乡村医生则更不容易! 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国家经济薄弱,农村卫生条件极其恶劣,各种疾病肆意流行,农村缺医少药,农民贫病交加的情况下,毛主席发表6.26指示:“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于是“赤脚医生”应运而生,根据国务院[1981]24号文件精神,对赤脚医生考核发证,合格者成为“乡村医生”。几十年来,这支队伍响应政府号召,无偿地完成政府下达的各种大量的防保任务,以简单、方便、低廉方式为农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成为一支不在卫生系统编制却奋斗在卫生战线前沿的重要力量,在新一轮卫生体制改革中,我们积极配合政府投身到这场改革中。
一体化后的村卫生室完全利用乡村医生个人资金运转,自从药品零差价销售实施以来,我们的收入大幅锐减,生计日渐难以维持,我们多次向有关卫生主管部门领导反映,得到的答复是:“愿干的就干,不愿干的就回家种田”。至此,我们心灰意冷,两年来我们看不见政府对乡村医生的相关利益有任何关注,诸如劳动关系、养老保险、执业风险和工资待遇等都没有落实。我们看不到自己的前途,也看不到任何希望。长此下去,对乡村医生公平吗?我们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政府提出客观实际问题,请求得到解决。
一、要求解决乡村医生的劳动关系的问题。
诚如各级政府文件都说明村卫生室是中国农村卫生的三大支柱之一,这次农村卫生改革中实行乡村一体化、院建院管、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改变了村卫生室所有制和经营模式,同是农村卫生三大支柱之一的乡镇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全财政拨款,而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劳动关系却不能建立、不受《劳动法》保护。乡村医生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卫生工作政策的具体实施者和兑现者,我们所肩负的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繁重,国家既然把村卫生室纳入农村三级公共卫生网,对村卫生室这一农村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已经给予明确定位,但迄今为止,对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未能给予明确的法律定位,如具备合法资质的村医在调动工作、计算工龄、在工作岗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算不算工伤,获取劳资保障缺乏法律依据等等,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农村卫生机构用人制度上,无法做到规范用人,给农村医药卫生事业留下许多后遗症,我们全体乡村医生不禁要问:我们究竟在为谁工作,是为国家、是为集体、还是为老板打工?总该有个明确的定位,我们的劳动为什么不能得到《劳动法》的保护!
二、养老保险问题。
几十年来,我们承担着基本的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卫生宣传服务,并且长期坚持不懈地工作着,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而国家对这支队伍投入是低成本的,这支队伍对农民健康服务却是高效益的,许多已故的村医在穷困潦倒中,为农村卫生事业奉献了一生,却得不到政府任何经济补偿和政治抚慰;还有许多年近六旬、古稀之年的乡村医生依然吃力地奋斗在农村卫生战线的前沿,我们老无所养,政府应该尽快地在解决村医劳动关系的同时,解决村医的养老保险问题,政府不应该把广大村医合理的切身利益要求,看成是乞求政府的施舍和政府的负担,应当把这种合理的要求看成是广大乡村医生的正当权益和政府应负的责任。在农村卫生工作中,无论是执业医师还是乡村医生,我们第一属性是人,第二才是人民群众的健康卫士,我们同样要穿衣吃饭、养家糊口和被认可、受尊重,以及谋求个人发展的需求,政府应充分关注,予以解决。与乡村医生并称为“孪生兄弟”的民办教师,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已转为公办,普遍享有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和养老保险待遇。农村电工、兽医的待遇也得到落实。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这也是村医寒心的原因。把我们按一般标准简单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于忽视了我们对卫生事业的历史贡献和当前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承担的重要任务。为保持乡村医生队伍的健康稳定,维护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的巩固发展,需要建立保障水平合理的乡村医生保险制度。
三、执业风险问题。
众所周知,医疗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无论是哪一级别的医生,只要出现医疗事故都要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处理,乡村医生只要出现一次医疗事故,就会倾家荡产。如湖南省岳西县古坊乡前进村卫生室有一个村医在今年出现医疗事故后,病人家属提出赔付四十万元,后经多方协商后,赔付八万元,最终由其子女用打工收入赔付。2010年5 月 7号,江苏宿迁市曹集镇村医王新盘,因为赔付不起病人家属的巨额费用,而跳楼自杀。央视台《今日说法》对此进行了报道:一次输液,两条人命,到底谁害了谁?在医生、病人都死亡的情况下,还判决医生家属赔偿病人家属 21 万余元。政府没有其它任何医疗事故保险措施,一旦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出现医疗事故,村医仍然和从前一样,必须由个人独自承担高额的医疗事故赔偿,收入被限定,赔偿依法定,作为三级医疗网的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对医疗事故的赔补是怎样规定和运作的呢?政府应对乡村一体化下院建院管、实行零差价销售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发生医疗事故的赔付问题制定相应预案。
四、乡村医生的工资待遇问题。
我国历来实行的是以药养医的制度,维系着医疗市场的运转,在这次农村卫生改革过程中,实行零差价销售,取消了药品的利润,农民群众确实得到实惠,乡镇卫生院在此次改革中实行全员聘用,全财政拨付,收支两条线的政府买单方式,而同样由政府规定实行零差价销售的村卫生室,却得不到任何相关补偿。
政府给村卫生室每年每人三千元零差补助,由于赣县是山区,地广人稀,乡村医生工作量大,若按1200人配备一个乡村医生,显然不能满足群众需求,按现有村医计算,80%以上的乡镇,每个村医每月只能得到200—400元,因而村医只有微薄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和医疗服务收入,每人每月不足千元,远远低于普通农民的劳务收入。乡村医生的工作被规范化,利益却被边缘化,长此下去,势必会导致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三级卫生网的网底也必然得不到健全与巩固,而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也必将得不到根本解决,政府应本着客观实际进行调查,并给予解决。
五、乡村医生的建议。
我们广大乡村医生受到如此不公平的对待,已经不是解决不解决编制、承认不承认劳动关系的一般性问题,其意义已经上升到我国广大乡村医生在法律上是否被认可,在人格上是否被尊重,在政治上是否被歧视,在合法权益上是否被保护的政治问题。纵观各级政府文件精神和现实情况,既然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乡村医生有存在的必要,政府就应该重视这支队伍,正确评价乡村医生的工作,给乡村医生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实行一体化后的村医,应比照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民办教师、农技人员的转正制度来解决劳动关系、获取劳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顺理成章地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平等地统一在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保障体系范围内,我们期待真正的乡村一体化,而不是借乡村一体化之名,行乡村异体化之实,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靠牺牲乡村医生的利益去换取所谓的农村卫生改革的成功是行不通的,希望政府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别让村医背着沉重的包袱工作。
我们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关怀下土生土长的一批乡村医生,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服务在农村。乡村医生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村级卫生机构中的主要服务力量,是农村县(区)——乡——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中最贴近农民的网底,直接承担着农民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知识宣传和爱国卫生等工作。我们是新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的先行者、服务者,同时,也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医疗卫生技术的传播者和卫生政策的宣传人。在全国的土地上、山水间处处留有我们的足迹,留有我们深山野岭采药的艰辛,甚至是传奇故事。风雨中一路走来,回想与现实的交融,常感无助和失落,只能向政府和领导倾诉。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在毛主席“六二六”指示的鼓舞下,七十年代初全市相继成立了合作医疗站,当时按照各级政府要求,每个人民公社、生产大队都要设卫生员,经乡县卫生院培训实习后安排上岗。当上农村卫生员后,我们中的许多同志又经政府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后当上了赤脚医生,我们感到很荣幸,一是因为遵照党的指示由政府安排了工作;二是能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我们努力学习,提高知识技能和业务水平。在基层面向百姓忘我奋斗一生,完成了从卫生员、赤脚医生到乡村医生这些名头的转换,实质上是倾心竭力地承担了大量的义务和责任。我们三十多年来都一直默默无闻地为农民提供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合作医疗时期,采取群众献点草药,一人集资一元钱,坚持“一根针一把草”,农民治病不收医药费,只收五分钱的挂号费。同父老乡亲一起劳动,并身背药箱于田边地头,消毒、包伤、急病抢救,便民于身边,去疾于千家万户。深山采药顶风冒雨,饿了以干粮充饥,伤了以草药自救,有时为采到一味好药攀悬崖登峭壁,或是荒芜人烟的地方,艰辛是常事,流血也无悔。靠一根银针、一把草药,抢救了多少临危的生命,医治了无数的苦难病人,可以说:我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到了80年代,老合作医疗已基本解体,我们还是乡村医生。所有国家提出的预防疾病,我们都要吃苦耐劳的保质保量完成。2003年非典发生期间,我们冲锋陷阵。经过日夜奋战,非典被战胜了,上级领导也放心了,而我们的心还在悬着,善后任务还在继续。在六七十年代电力奇缺、交通不便的境况中,常年步行看病送药。从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八十年代至今,我们这些乡村医生始终坚持昼夜服务,积极做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农村公共卫生及预防为主的卫生保健工作。完成各种疾病报告制度、填证卡、发糖丸等工作,四苗接种到千家万户。六十年代投身农村卫生事业以专业的助人为乐,八十年代立身农村卫生事业感受风起云涌,九十年代至今仍留守在农村,服务于农民,两鬓白发存医技,一双千眼盼滋润。
面对边缘化乡村医生的现状,无助和失落的留守,我们只好向政府领导再诉真心:在这片土地上,改革开放后的农村日新月异,新世纪已经到来,而我们乡村医生却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相比之下成了弱势群体。其原因是:乡村医生年龄老化趋势明显,医疗条件有限,加之“一只体温表、一台血压计、一只注射器”和“一根针、一把草”远不及现代医疗器械的飞速发展;大多数乡村医生收入相对低下;隐性支出高,收费名目繁多。
时光迁移,政策变动。从服务大众的赤脚医生,到如今自负盈亏的乡村医生。民办教师转正了,老无所忧。而我们默默地长期承担着义务,用专业技能使尽浑身解数为国分忧、为民解难。虽历尽沧桑,只要温饱无忧,就从来没叫过苦诉过怨,向党和政府伸过手。请看看我们这些曾经献青春洒热血的村医吧!
我们从最初的村级卫生员,赤脚医生到乡村医生,一直未中途改行,没有去转业求富,就因为基层老百姓需要我们,农民兄弟信任我们。现在已有三四十年工龄了,从英气勃发的小青年,到了年近花甲的白发老者,我们没有辜负党和政府的委托和期望,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充实。艰辛与失落是作为与人的生命打交道的服务实践是提心吊胆,几十年紧张如一的工作,业绩和奉献至今还没有得到国家的正式承认,这支队伍被“边缘化”了,被遗忘了!成了弱势群体。因为我们尚属于“特殊”的农民队伍,没有编制、没有级别、没有工资、没有福利、没有政策倾斜、没有劳保、没有退休待遇、没有养老和医疗保险,没有纳入政府财政管理,可谁又来关心过这一群体呢?
新农合是国家对农民实行的得民心和民意好政策,它使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想象有所好转,使乡镇医院的医生能按月发工资,可对乡村医生来说带来了什么你?增加了投入,增加了工作量减少了收入。
不是我们自视功高,传染病的防治、宣传、调查、初级卫生保健、统计报告等;样样工作都需要我们去做。和谐社会更该以健康为主,但党和政府也该重视村医在农村的作用吧!把“民办村医”列入政府管理农村卫生院的社区编制,使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享有农村教师的同等权利,乡村医生与民办教师应一视同仁,民办教师所得到的乡村医生也应得到。国发(1981)24号文件指出:合理解决赤脚医生报酬,赤脚医生是农村中的知识分子、技术人员,脑力劳动者。并规定,凡经考核合格,相当于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发给“乡村医生证书”,原则上给予相当于当地民办教师的待遇。陈竺部长在两会上有重复这个问题,马文芳代表在10235议案中又提出了同样的问题,政府应该把政策落到实处,让我们这些村医从业不悔,守业有荣,真正地踏实地为农村大众服务,为农村和社区人民的健康和卫生防病负责。希望政府重视和规范乡村医生这支队伍,让我们乡村医生生活有保障,政治有希望,行医有职责,不为利所惑,实为益所谋,在治病救人、卫生防疫、疾病防治工作,公共卫生保健中发挥我们的最大作用。
我们从青春年华干到现在白发苍苍,为国家为人民作了较大的贡献,党和政府不应该忘记我们,不应该遗忘我们乡村医生这个角落。我们虽不是共和国的功臣,但我们可以无愧地说我们是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的开拓者。几十年来圆满地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现在老了,国家该想到我们了。我们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我们衷心地希望与渴求:国家各级领导能把陈竺部长关于乡村医生待遇问题的讲话内容和马文芳的10235议案落实到位,全面的、科学的把乡村医生的职业工作及其待遇问题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议程。使村医从业有德、守业有望、老无所忧,真正的让村医在广阔天地中大有所为。并给我们这些服务农村医疗几十年,如今已年过半百和花甲的村医一个温馨的晚年生活。
我们急切呼吁:我们应该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分给我们一些温暖。建议政府应更新观念,乡村医生要求享有公平的合法权利,把“民办村医”纳入政府管理农村卫生院社区编制,具有执业资格的村医应当享有相同的国家农村教师平等的待遇。让年轻一代乡村医生无后顾之忧,并对他们进行再提高培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一个农民工每天工资150元已经是平常事了,有的甚至更多,就是不发达地区的工资一天也不会少于100元,我们要求所有乡村医生每人每天不得少于100元,并纳入国家财政下拨。
尊敬的国务院,卫生部医改办以及各级领导,我们乡村医生对您们的诉说,只想得到您们的关心和帮助,希望政府为我们解决一些问题,我们深表谢意!祝愿医改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