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5-30 05: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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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22: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照不到我们
发表于 2014-6-1 21: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6-2 12: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合格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说的很好赞同.
发表于 2014-6-2 17: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效果
发表于 2014-6-2 21: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和村医有关,希望这些决策不要成了片汤,每一条都要建立保证实施的细则出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合格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研究制订提高偏远、艰苦以及少数民族等特殊地区执业乡村医生待遇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同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适时组织对乡村医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发表于 2014-6-2 21: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起以往,有关村医的条款具体了一点,还需要更具体
发表于 2014-6-3 08: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姐的建议非常好,希望政府能尽快采纳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落实

发表于 2014-6-4 22: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乡亲们需要实惠,成本低,安全有效的基药,我们愿意为患者带来更好的服务
发表于 2014-6-11 09: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不错,重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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