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溪市白田乡计生办查处了一起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案件,一名为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做“中间介绍人”的乡村医生被罚款1万元。 今年4月份,白田乡计生办在为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时,发现一位此前已经怀孕的育龄妇女,后来流产了。并且该妇女不能说出正当的原因和出具相关的证明,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后,对该妇女进行调查。
调查发现,该妇女是在外地一家诊所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并施行了流产手术,而介绍该妇女去诊所流产的是乡村医生吴某。在事实面前,吴某承认了自己的非法行为。贵溪市计生委、白田乡计生办对此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
【阅读延伸】
目前,科学的发展能有条件查出宫内胎儿的性别,最准确的方法是羊水细胞培养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孕中期的B超也可以诊断胎儿性别。有些遗传性疾病,如血友病患者孕育的男胎可能为患儿,而女胎仅是致病基因的携带者,在没有条件进行基因诊断时,为避免血友病患儿的出生,可采用终止男胎妊娠,保留女胎的作法,此属于有医学指征的胎儿性别鉴定。
非医学指征的胎儿性别鉴定,是指那些不具备医学适应性,只是为了达到生男孩的目的,一旦查出女胎便将其打掉,仅保留男胎。然而,社会上也确实有个别医师为这种错误的行为开了绿灯。此种做法人为地破坏了自然的生态平衡,也是违法的,现已明令禁止。
我国的统计资料表明,1985年男、女出生比为1.10;1990年为1.11;2000年第5次人口普查时将近1.17。某些地区的性别比例失调还要严重。男、女比例失调将会给社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这一问题已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制定了关于终止妊娠专题整治的法律条文,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违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赣东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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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2-8-30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