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1日上午9时许,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56岁妇女陈转某在该镇石山墟社区卫生室看病时,因该室负责人陈桂某医生对病情把握不准,导致该妇女当天回家吃完晚饭后便离开了人世。昨日,秀英区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陈桂某作为乡村助理医师,对误诊负有一定责任。商报记者获悉,目前这起医疗纠纷还在进一步协商处理之中。 反映母亲被误诊导致猝死
据石山镇兴隆村村民陈先生说,今年8月11日上午9时许,母亲陈转某因胃部不适到石山镇石山墟社区卫生室看病,由于医生陈桂某对病情诊断失误,母亲当天打了注射液并服用药片后,22时离奇死亡。
陈先生说,母亲是因胃部不适到石山墟社区卫生室看病的,而陈桂某医生却将母亲的病情误诊为胃炎并进行治疗。后经秀英公安分局委托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对尸体进行了尸检,很快鉴定查明母亲系弥漫性间质性心肌炎(心脏病的一种)致心力衰竭而死。
陈先生说,母亲的突然离去使家人悲痛万分,为此家人、石山镇卫生院院长、秀英区卫生局曾多次出面协调陈桂某医生对这次医疗事故承担责任,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可陈桂某医生却置之不理。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石山镇石山墟社区卫生室负责人陈桂某助理医师,他表示,患者陈转某当天到诊所看病时,他诊断为胃炎,并给患者打了点滴开了药。患者中午和晚上都在家里吃了饭,可是当晚突然死亡。他认为并不存在自己对病情诊断失误的问题。如果家属一定认为自己有责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部门 乡村医师负有一定责任
昨日上午,记者就陈先生反映其母亲因误诊致死一事,分别采访了石山镇卫生院谭院长和秀英区卫生局许副局长。
谭院长告诉记者,陈桂某作为乡村助理医师,按乡村助理医师的执业范围,对心肌炎等拿不准的病情,应告知患者或移交上一级医院诊治,可陈医生没有做到,责任陈医生是有的。就此事他曾出面协调过多次但协调不下,因为卫生院只在业务上指导,并没有处罚权。
许副局长认为,由于石山墟卫生室缺少医疗检测设备,该负责人又对病情把握不准,导致误诊造成了这次医疗事故的发生,该医师有一定的责任,但责任到底有多大,除做尸检外,还要做医疗鉴定。他表示,就这起医疗纠纷,他已多次协调,但由于当事双方分歧过大,因此一直协商不下。据了解,目前当事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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