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雪勇 记者李水根)“今天已经看了8位病人,平均一张处方不到10元。”1月1日,记者在浙江省江山市贺村镇高路村卫生室采访时,村医徐秋云告诉记者,“乡村一体化管理让我们有了稳定、安全的工作环境。今年1月开始,收入也有保障了。”
“让村民选择就近就医,充分地享有基本药物制度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村医的保障是关键。”江山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廖炳有告诉记者,“从今年1月起,江山市在原运行补助标准基础上,由市财政按每名村医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保底补助。”记者在该市贺村镇、清湖镇采访时,村医们对这项新的保障政策反应普遍良好。清湖镇贺周村62岁的村医何光余说:“有了保底补助,我们心里踏实了,会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江山市在借鉴先进经验并结合当地经济欠发达的实际,重新合理规划村卫生机构后,明确办医主体为村委会,把村卫生室从村医家中分离出来,由村委会提供医疗用房和医疗设备;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医保即时结报;在保底补助之外,依据绩效考核,为村医提供每服务人口4元的公卫专项补助、每诊疗人次5元的诊费和4元的基本药物专项补助。通过有序推进,截至2012年年底,该市村卫生室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率达58.85%。
“在紧密型村卫生室工作的村医只要尽心尽力为村民服务,有人的年收入会比卫生院的医务人员收入还高。”清湖镇卫生院院长刘军芳给村医算了一笔收入账:按照江山市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的标准,按一个服务人口为2000人的村计算,公卫补助每人4元,可收入8000元;每人每年诊疗3次,每诊疗人次5元诊费计算,可收入3万元;每诊疗人次4元基本药物补助,可收入24000元,再加上保底每月800元,合计可达7万多元。
廖炳有说:“800元保底补助中有100元是用于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这给村医的行医行为又添了一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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