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3-2-25 19: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平凡 于 2013-2-25 19:26 编辑

本报记者在安徽省的实地调研发现,由于补偿不足,很多村医现金流濒临断裂,难以开展正常业务;再加上药品使用受限,部分村民不愿意来,有的村卫生室少人光顾,座椅上都积着一层薄灰。
伴随着新医改的进程,卫生部一直在积极谋求主导权。国家提出的五大任务中,始于2009年夏的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开始启动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以及2012年年中开始在北京、上海等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地力推的医药分开改革,都主要由卫生部操刀。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面临的问题亦已出现。比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半年不到,各地的操作就已“变形”。首要问题就是零差率补偿不足。卫生部基药司的调研结论称,首批试点的30%都在各省的发达地区,还比较好推,要扩大到60%的基层医疗机构“有困难”。
为了弥补收入不足,很多地方开始修订医疗服务收费表,一些原来免费的项目(如挂号、诊疗、消毒、空调等)也开始收费。显然,如果收费项目太多、标准太高,就会抵消药品零差率的好处。
“零差率补偿不足,就推不下去;如果补偿到位了,就没必要推行。”发达地区某地卫生局局长就这样指出基本药物制度的悖论。
基本药物制度更大的危害是弱化了农村的医疗服务提供能力。
本报记者在安徽省的实地调研发现,由于补偿不足,很多村医现金流濒临断裂,难以开展正常业务;再加上药品使用受限,部分村民不愿意来,有的村卫生室少人光顾,座椅上都积着一层薄灰。
村医们缩减的那部分业务量,并没有在乡镇卫生院弥补回来。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程锦锥的研究表明,乡镇卫生院医药收入的增长率从2009年的22.91%骤降到2010年的0.54%,其中药品收入出现负增长。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自2011年年中启动,截至当年底全国共有陕西、湖北、江苏等18个省份正式启动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医院共计561家。
按照最初的改革路径设定,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可谓安徽模式的“二级版”,即仿照后者以“基本药物零差价+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做法,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向上推广,进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但安徽模式在实施的过程中饱受质疑,与此相关,基本药物制度向二、三级大医院推广的决策也一再被延迟乃至淡化。这样一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定位,从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改革的序列,回归到公立医院改革的序列;相应地,实施药品零差价的政策目标,也从基本药物让利于民,转变为公立医院探索医药分开的途径。
然而新的补偿机制难以建立。一方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虽然是改革方向,但调整幅度不到位,远未矫正扭曲已久的医药价值链条;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改革没有改变公立医院凭借自身垄断地位索取灰色利益的现实。
显然,医改是一个复杂的利益重组过程,这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仍需各方只争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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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3-2-26 07:36

发表于 2013-2-25 21: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改是一个复杂的利益重组过程,这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仍需各方只争朝夕。
发表于 2013-2-26 07: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改不知道最后会不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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