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华网讯(首席记者刘作明)我市众多乡村医生盼望已久的好事——落实各项村医补偿政策正在稳步推进。这是27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得的最新信息。存在了60多年的乡村医生工资福利水平将大幅度提高。 据悉,乡村医生和民办教师是我国从建国初就存在的。前些年,民办教师工作国家进行了妥善解决,但村医工作一直没纳入国家解决的目标之内。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拉开了妥善解决村医福利待遇的工作。
乡村医生主要是指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他们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在我市的农村,村村都有村医和村卫生室,甚至父子相传都为村医。村卫生室由于远离大医院,医疗环境较差,村医的作用十分重要。然而,很多村医收入微薄,甚至还要自掏腰包为贫困患者垫付医药费。
据市发改委介绍,两年来,我市积极着手开展工作,落实各项村医补偿政策。2013年起,我市在村卫生室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重点对乡村医生补助方式给予明确,建立村卫生室经费保障机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的经费补偿主要从以下三个渠道解决:一是按要求完成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经考核合格后,由财政给予人均不低于10元补助。二是对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按人均每年两次(即人均每年10元)的标准由新农合基金预付给予补偿。三是根据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情况,由政府设立以奖代补资金,给予服务人口人均每年6元补偿。各项补偿政策落实后,将大大提高村医工资福利水平,激励广大乡村医务工作者安心扎根农村,全心全意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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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3-2-28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