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7-2-26 22: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 吴仪洛《本草从新原序》说:“夫医学之要,莫先于明理,其次则在辩证,其次则在用药。理不明,证于何辨?证不辨,药于何用?
都得明其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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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7-2-26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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