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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医疗纠纷案例

高子立 于 2013-9-8 12:14 发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8 12: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市某县某村一名乡村医生,近来他身陷医疗官司之中,医疗活动已经全部停止。现在,四处寻求帮助的他已经身心俱疲,而他的遭遇,更引起了邻近村乡医的共鸣:照这样下去,我们都不要干了!
        4月7日,某村医接到一个出诊电话,病人称头痛胸闷,请他去看看。某村医赶到现场,经过量体温、测血压、听心跳等检查后,发现病情比较严重,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然而这位病人并不愿意去医院,只从某村医处买了两盒治头痛胸闷的药便作罢了。然而,不过20分钟后病人便突发急症去世了。
死者家属当即找来某村医,认定病人是因吃了某村医开出的药物后致死,并追究某村医责任。可经过当地医院及药监局检查后,病人被确定为心肌梗塞致死,且与药物无关。闻讯赶来的卫生院及县卫生局负责人也表示,此事与的某村医治疗无关。事情至此暂告一段落。可原以为没事了的某村医几天后却接到法院的传单,原来病人家属已将他告上法庭,起诉理由是“延误治疗”。
“我很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可不能因为自己的悲伤就把责任强加到别人头上吧!”某村医认为,乡村医生原本就是负责农村的基本医疗活动和公共卫生活动,村民得了重病,理应到上级医院就诊,更何况他已经建议其转院了,“作为一名乡医,我还能做什么?”某村医困惑地说。
更令某村医伤神的是,听说在医疗纠纷的案件中,施治方要承担举证倒置的责任,即自己出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可当时现场就我和病人及其家属,‘延误治疗’的罪名,我又能如何澄清?”某村医找来的律师还告诉他,像他这种案件,最终的审判可能即使不是他的责任,也要赔款,叫做“无责赔款”。
听到某村医的遭遇,邻近村的乡村医生都表示难于接受:“以后那些垂死的老人,我们到底还要不要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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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9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4-6-1 07:25

发表于 2013-9-8 12: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同身受,惊讶无奈。
发表于 2013-9-8 14: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都是钱惹的祸。
发表于 2013-9-8 15: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纠结,
发表于 2013-9-8 15: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救是肯定,但同时要保护好自己
发表于 2013-9-8 16: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村医
发表于 2013-9-8 16: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以上内容做分解为:
其实此乡医已经告诉患者转上级医院了,但是,一定要做好记录,让患者及其家人签字,要懂得保护自己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有记录,留证据。这是最行之有效的!打官司也不怕!
  看到类似案例,不要埋怨,不要害怕,更不要对工作失去信心!我们的工作性质就是这样,面对困难要学会找到方法,避免再次出错,并借签别人之错来省察自己在工作的漏洞,来更好的工作!
  基础的乡村医生工作就是基本的医疗活动和公共卫生服务,对日常生活中的小病常见病的诊治,对严重的不能救治的要承担转诊,对辖区内的居民实施守护和救治,救死扶伤是我们的责任与使命,  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问题,正确处理,用心做事,就能干好基层的乡村医生工作!

点评

朱金松 我认为不妥,我一般是交待转诊,不接受患者的治疗要求。不是我无情,而是为了保护自己,——我们伤不起呀  发表于 2014-6-1 07:24
 楼主| 发表于 2013-9-9 09: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人不知道都得了什么病,有事没事就爱找医生的事,纠结啊。

发表于 2013-9-14 19: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好自己
发表于 2014-6-1 07: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贪钱,就好办些,不管他们说的多好听,怎样不要你负责任什么的,只要你觉得不安全就叫他们转诊就是,然后跟他们说再见就可以了。不是我们无情无义,确实是我们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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