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孔令敏)11月1日,在接受中央媒体集中采访时,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梁万年介绍了近期国务院相关部门关于基层医改工作的专项督查结果。同期进行的调查问卷分析结果显示,超过90%的群众反映基层看病方便了,超过80%的群众反映看病便宜了,患者对环境的满意度也大幅提升。
据梁万年介绍,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为了摸清基层医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今年9月,国务院督查室派出6个督查组,对安徽省等12个省(区)进行了专项督查,国务院医改办又会同有关部门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其余18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相关督查。
基本药物制度成为基层医改推动器
20种常用药进价均低于零售药店
督查结果表明,各地政府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基层医改的切入点和推动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得到有序扩大。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山西、江苏、安徽、陕西等省已实现了基本药物在村卫生室全覆盖,北京、天津、海南、四川、青海在半数以上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
同时,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地普遍推行集中采购、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有效保障了药品质量,显著提高了配送率,有效减少了空标率,缩短了回款时间。安徽省在原有基础上,科学完善了评标体系,安徽、陕西等省针对药品配送不及时问题,推出了黑名单制并制定了惩罚措施。宁夏等地通过邮政系统提升了配送速度。
督导过程中抽取20种常用药的对比结果显示,这些药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进价均明显低于当地零售药店。
财政补助经费基本落实
70多个县人均财政卫生支出增长16.7%
督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地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般诊疗费政策,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次10元左右,村卫生室为5元左右,其余通过医保来报销。
财政的专项补助经费基本落实,各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配置、人员经费、人员培训、离退休人员保障等经费进行了财政专项补助,如黑龙江省通过实行预算制等保障了专项补助及时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助政策也不断完善,各地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基本落实。抽查的70多个县的统计结果显示,人均财政卫生支出从2011年的324元增加至2012年的378元,平均增长了16.7%。
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各地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努力做到每个乡镇都有一个政府建的乡镇卫生院,每个村都有一个达标的卫生室。山西、浙江、陕西等省两项任务达标率在90%以上,辽宁、广东等8个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率在90%以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得到强化。各地积极开展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了全科医生队伍,提升了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江苏、山东等省基本实现了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名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河南省专门实行了基层人才的专项培养计划。在四川、山西、湖南等地和浙江的部分县市,有效推行了人才的“县招乡用”“乡招村用”等柔性流动措施。
绩效工资比例明显提升
超70%医务人员认为收入增加
督查结果显示,为了进一步激励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各地按照中央有关要求重新核编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增加,服务职能得以强化。浙江、山东、河南分别增加了5万、3万和1万多个编制,江西规定每所乡镇卫生院编制数不少于8人。
全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实现了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即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制度,其中安徽、陕西、河南等地推进取得突出成效,形成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绩效性工资比例均得到提升,有的地区奖励性绩效工资已达70%。同步完善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收入与其服务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挂钩,重点向骨干医生倾斜,促使其留在基层,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例如,山西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的50%用于人员奖励;安徽省实施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定额补助办法,奖优罚劣,对于收入高于定额的单位,设定一定比例人员奖励经费。
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乡村医生补助、养老等问题,督查结果显示,各地从财政补助、新农合补偿和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方面完善了乡村医生补偿措施,有效保证了乡村医生的收入。同时,各地还采取多种措施解决村医养老问题。安徽、河南、湖北对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广东省将补助额度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江苏省超过90%的乡村医生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一些地区还探索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围绕乡村医生队伍的优化、可持续发展,各地积极制定优惠措施,如河北等省份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一些地区还实施了免费定向培养措施。
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在实施编制、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后,超过70%的基层医务人员反映收入增加了,近90%的人员反映工作积极性提高了,超过90%的人员反映总体工作量增加了。改革还促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更加积极地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中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分别占其总服务量的50%和70%,两个“网底”的发展定位进一步得以明晰。
19个省份已出台基层改革方案
针对存在问题将进行整改
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份出台了国发14号文的实施方案。通过专项督查,国务院医改办认为,各地积极推进基层医改政策落实,保基本水平稳步提高,强基层效果明显,新机制运行平稳,基层医改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梁万年表示,对于各地贯彻落实医改政策的力度和进度不均衡,一些省份尚未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基本药物招标配送的监管措施不到位,少数地区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不到位等问题,国务院医改办将在进一步研究城镇化进程中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等问题的同时,督促相关省份积极整改。(来源:《健康报》2013年11月5日 01版)本文来自http://www.nhfpc.gov.cn/zhuzhan/mtbd/201311/2a9f0bafe39d4270b70507c05f3acc61.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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