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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常见问题处理(二)

bj_xkj 于 2012-6-11 14:36 发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11 14: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钙缺乏   
胎儿骨骼的形成需要大量的钙,补钙还能预防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妊娠期严重并发症的发生。按照绝大多数中国人的饮食习惯,孕妇膳食每日钙摄入量仅400~500 mg远远不足。因此,妊娠6个月以后很多孕妇表现出低钙症状,如腰酸、腿痛、手脚发麻和抽搐,孕妇缺钙可导致新生儿先天性佝偻病。老百姓中认为服钙过多使小儿骨头过硬造成分娩困难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
补充钙应该首先从饮食中增加,牛奶及奶制品中含有较多的钙,如果条件允许,孕妇应该多食牛奶和奶制品。在偏远的农村等经济落后的地方,即便没有条件获得奶制品或口服钙剂,也一样可以用比较便宜的方法增加从食物中获取的钙。比如:①把骨头或鸡蛋壳放在醋中泡几个小时,然后将汁放进汤或其它食物里;②在用骨头做汤时加一点醋或番茄;③把鸡蛋壳磨成粉混合在食物里。补钙的同时应注意要有适当的户外活动,多晒太阳,或同时补充适量维生素D,以促进钙的吸收。
2.2  铁缺乏  
妊娠期缺铁性贫血较普遍地存在,贫血使母体并发症、早产和死产发生率、新生儿发病率均高于正常孕妇,所以必须预防及早期发现缺铁性贫血。孕期应该进食含铁较高的食物,如动物肝脏、豆类、蛋类、小米等。依照下面的方法还能增加从食物中获得的铁质:① 用铁锅烧煮食物。如果在烧的时候加入番茄或橙汁(均富含维生素C),锅中会有更多的铁进入食物;② 在烧煮食物的锅中加入一个纯铁,比如铁钉、马蹄铁,一定要是纯铁,不要含其它的金属。
如果有条件应每月查1次血红蛋白,血红蛋白低于100 g/L者,可给予富马酸亚铁0.4 g或硫酸亚铁0.3 g、维生素C300 mg, 3次/d口服。一定要高度重视缺铁引起的贫血及其可能导致的相关并发症的发生,一旦出现应立即转诊。
2.3  蛋白质摄入不足  
妊娠期蛋白质的需要量比非孕期增加较多,母体和胎儿身体生长、细胞修复等全得依靠蛋白质。如果膳食中的蛋白质从孕中期以后供应不足,则胎儿的生长发育迟缓,孕妇也较衰弱、产后恢复慢,乳汁较稀少。蛋白质在肉、鱼、奶、蛋、豆类中含量最高,尤其豆类,比如黄豆、大豆、豌豆、扁豆等是孕期价廉物美的极好的蛋白质来源,如果在制做食用之前让这些食物发芽,其中所含的维生素也会增多。鸡蛋是获得动物蛋白质的最便宜的来源之一;肝、心、肾等和鱼—般比其它肉类便宜,但营养却一样丰富。
2.4  营养过剩
孕期过多的饮食会导致孕妇体重大增,营养过剩,结果对孕妇和胎儿都没有好处。一些人认为孕妇怀孕后要“一个人吃两个人的饭”,这是没有科学道理的。吃得过多会使孕妇体重剧增,体内脂肪蓄积过多,导致组织弹性减弱,分娩时易造成滞产或大出血,并且过于肥胖的孕妇合并妊娠糖尿病等疾病的可能性增加;吃得过多对胎儿也有不利影响,胎儿体重越重,难产率越高。判断孕妇营养过剩的最好办法是观察其体重增加的情况。如发现体重增长过快,就应该及时调整饮食结构,适当限制主食,少吃甜食及脂肪类食物,并在孕期适当增加活动量。
3  妊娠期用药
3.1  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孕妇在妊娠期间可能并发各种疾病而需应用药物,但是不少药物可通过胎盘影响胎儿。
药物的性质、剂量、使用的持续时间、用药途径、胎儿对药物的亲和性以及用药时的胎龄决定了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其中用药时胎龄是决定药物对胎儿影响的最为重要的因素。①受精后2周左右,即停经30 d前后,如果药物对胚胎产生了影响,即表现为胚胎早期死亡导致流产;如无影响,则胚胎继续发育,不会导致胎儿畸形等其他异常出现。②停经5~10周是胚胎器官分化发育阶段,如果受到有害药物作用后,可能形成畸形,因此,此期被称为“致畸高度敏感期”。对于此期内用药一定要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经专科医生同意后方可用药。③停经10周至足月是胎儿生长、器官发育及功能完善的阶段,药物影响相对小些,但还决定于上述其他因素。④ 神经系统分化、发育和增生在妊娠晚期和新生儿期达最高峰。在此期间受到药物作用后可表现为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低出生体重和功能行为异常及早产等。
3.2  妊娠期用药原则
    避免“忽略用药”:有生育要求的妇女就医时,即使其就诊主诉与妊娠无关,也应该常规询问月经是否过期,如月经过期,应行尿妊娠试验以确定是否为妊娠,再酌情诊治。病例中的情况,如果医生没有考虑到李女士怀孕的可能性,就会做出“消化不良”等错误的诊断,并导致“忽略用药”。同样,妊娠妇女在其他科诊治,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怀孕周数,以免“忽略用药”。
孕期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少用,尤其是在孕3个月以前。烟、酒、麻醉药均属药物范畴,对孕妇和胎儿同样有害,应戒除。孕期患病,必须用药时,应充分了解所用药品的危害性并权衡利弊,只有药物对母亲的益处多于对胎儿的危险时才考虑在孕期用药。
    如已经用了某种可能致畸的药物,应根据药物用量、用药时胎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处理方案。通常应将孕妇转至上级医院.中药或中成药并不是绝对安全的,某些中药如麝香、斑蝥、水蛭、巴豆等可致畸胎、流产或死胎。
3.3  孕妇用药选择
抗感染药物的选择
安全孕期可用: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的红霉素及螺旋霉素,孕期结核可用乙胺丁醇。
孕期慎用:交沙霉素、利福平、异烟肼、克林霉素、制霉菌素、克霉唑、甲硝唑。
孕期禁用:链霉素、庆大霉素、四环素、土霉素、氯霉素、诺氟沙星、环丙沙星、磺胺类药物、。
      性激素:早孕期禁用己烯雌酚;保胎时选用天然孕酮(黄体酮),避免使用安宫黄体酮等人工合成的孕激素;禁用雄激素。
其它:降压药一般对胎儿均有影响,主张舒张压在110 mmHg及以上才开始用。解热镇痛剂如阿司匹林属慎用药,吲哚美辛孕晚期避免使用。
病历继续  你告诉李女士她怀孕了,你又详细地询问了她的月经婚育史及家族史。接下去你为她做了首次产前检查:检查生殖器官及骨盆、测量基础血压、检查心肺、测尿蛋白及尿糖。上述检查未发现异常。
你给她下的医嘱是:叶酸400μg, 1次/d,口服至妊娠满3个月。接下去你告诉她孕期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问题应该怎样处理,你安排她周后进行下一次产前检查。
李女士一直按要求定期产前检查,孕期很顺利,分娩后你继续为她提供产后访视等服务。
课后测试
1. 我国孕产妇保健系统要求在什么时间、补充多少剂量的叶酸?
A.妊娠早期的3个月;400 μg     B.妊娠早期的3个月;5 mg
C. 整个妊娠期;400μg        D.妊娠前3个月及妊娠早期的3个月; 400μg
E. 妊娠前3个月及妊娠早期的3个月; 5 μg
2. 某孕妇26岁,妊娠24周,初产,单胎,一直按要求进行产前检查。基础血压为90/60mmHg,此次产检测量血压为120/80 mmHg。此时,恰当的处理是:
A.  立即将孕妇转至有条件进一步诊治的上级医院;
B.  行尿蛋白检查,如尿蛋白为阴性,安排4周后产检;
C.  安排其2周后复查血压,如血压超过140/90 mmHg,将孕妇转至上级医院;
D.  血压在正常值范围内,可按常规继续产前检查。
3.下列哪项不是低钙的症状?
A.腰酸         B.水肿         C. 腿痛            D.手脚发麻         E.抽搐
4. “致畸高度敏感期”是指妊娠的哪一段时间?
A.停经30d前后;                 B.末次月经起至停经3个月;
C.停经5周至10周;               D.停经5周至胎儿娩出;
5. 某孕妇30岁,已确定怀孕8周,因“上呼吸道感染”而就诊,最恰当的医嘱是:
A.青霉素注射;                    B. 不需服用药物,多饮水,1周后复诊                           
C.口服中成药                     D. 阿莫西林口服
测试答案
1. D  妊娠的前12周是胎儿发育的重要时期,而当被确诊妊娠时经常已妊娠有l、2个月了,很可能已经错过了胎儿发育的重要时期。
2. A  该孕妇血压虽然仍在正常值范围内,但是与基础血压相比超过了30/15 mmHg,很有可能患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必须及时转诊。
3. B  低钙症状通常表现为腰酸、腿痛、手脚发麻和抽搐,水肿不是低钙症状。
4. C  停经5~10周是胚胎器官分化发育阶段,如果受到有害药物作用后,即可形成畸形,因此此期被称为“致畸高度敏感期”。
5. B  上呼吸道感染多数是自限性的病毒感染,服用抗生素意义不大,根据妊娠期用药原则,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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