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卫生局: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统一部署,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已于2011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村卫生室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有力地推动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及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的实施。但从近期反映情况来看,少数村卫生室存在建设不达标、产权不清晰等问题。为更好地发挥民生工程村卫生室的建设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民生工程建设村卫生室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是农村地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平台。近年来,通过实施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村卫生室的建设投入,体现了对农村居民健康的关心和对农村卫生事业的重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作为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职能部门,必须把政府民生工程支持的村卫生室建设好、管理好,要认真落实《安徽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养护办法》(皖发改社会〔2011〕275号),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着力促进民生工程建设的村卫生室发挥效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农村居民。 二、全面开展民生工程建设村卫生室的核查工作,对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县级卫生部门要认真按照2007-2011年省里下达的建设计划,对民生工程村卫生室的建设、使用情况逐一进行核查,全面了解其建设的完成情况、达标情况、质量情况、档案资料归集情况、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办理及房屋产权登记情况、债务偿还情况、投入使用情况等,并将核查情况按照《民生工程建设村卫生室核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要求进行登记造册。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不足,要立即进行整改完善:对于尚未按建设计划、建设标准要求完成建设的,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6月底前建设完成,并按民生工程管理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工程建设审计与验收不彻底、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不明晰、建设资料收集不完整的,要立即补缺补差予以完善,确保民生工程村卫生室产权归属清晰、建设债务明了,并将所有建设、登记、验收、审计等资料集中到县级卫生部门保存;对于建成后尚未投入使用的,要尽快采取选派驻村医生等措施开门接诊,避免建成村卫生室长期闲置;对于建设质量出现问题的,要督促原工程建设单位予以修缮;发现项目建设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县级政府协调处理,保障民生工程村卫生室的使用安全。三、理清村卫生室产权及建设债务关系,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各地县级卫生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登记办证、签定协议等合法有效方式,将民生工程建设村卫生室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归属当地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全面分清村卫生室资产与村医等个人资产之间的关系,并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国有资产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坚决杜绝村卫生室资产成为“糊涂账”。要对民生工程建设村卫生室的债务进行清理、审核,全面摸清村卫生室建设债务数额及其产生原因、债务垫付渠道及其偿还情况等;各地可借鉴埇桥区等地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建设债务偿还办法,原则上应首先偿还村医集资款项,减轻村医经济负担。民生工程等项目配备村卫生室设备,均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进行验收、入库、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投入使用。固定资产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厂家、使用的村卫生室名称、责任人等。少数民生工程建设的村卫生室,因行政村区划调整已不属行政村卫生室的范畴,其房屋等资产应由县级卫生部门按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防止将国有资产擅作他用。四、深入推进一体化管理及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民生工程建设的行政村卫生室建成后必须由当地政府举办乡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严禁直系亲属和有姻亲关系的人员在同一村卫生室工作,防止出现“夫妻卫生室”、“父子卫生室”等,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所在村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零差率销售的药品,使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各地要认真落实我厅《关于进一步切实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皖卫农〔2012〕7号)的要求,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与指导,不断规范其服务与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推诿病人、收取转诊病人“介绍费”、从省医药采购平台以外购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与内容,将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的政府补助发放、村医执业注册以及乡镇卫生院的奖励补助、院长的聘任等相挂钩,促进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巩固完善。五、加强指导与督促,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上述要求认真开展民生工程建设村卫生室的核查工作,并于6月16日前将核查工作报告及核查登记表报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指导、督查,并于6月30日前,将全市的核查开展情况及核查登记表报送我厅农卫处。我厅将从7月开始,对各地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通报全省,并作为年度农村卫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附件:民生工程建设的村卫生室核查情况登记表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村卫生室 民生工程 使用管理 通知 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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