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7-12 09: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乡镇户籍人口1.2‰的标准核定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打破职务终身制
“我们这个社区服务中心原来是租房子。新医改启动以后,政府把原来中医院的房子给了社区,还配了很多新设备。现在附近的居民都来这里看病,我们每个月的收入也比过去多了。”
在山西省孝义市新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诊室里,任海鹂,这个通过竞聘上岗的门诊部主任向记者如此介绍。
山西省医改办主任徐安崇表示,在3年多的医改工作中,山西省在建立新机制上下功夫,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新机制,实现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的回归;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性用人新机制和激励性分配新机制,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通过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了医保关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让百姓最大限度地享受到医改成果。
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强基层
“3年来,全省共投入34亿元,实施‘村覆盖、乡达标、县提高’工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这是我省历史上投入最多、建设规模最大、条件改善最为明显的时期。”   
提起山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徐安崇主任显得非常兴奋。
记者在孝义市下堡中心卫生院看到,这里不仅房屋建得好,还设有内、外、妇、儿等15个科室,并配有门诊收费室、病房、财务及药房一体化的“HIS”系统。“我们甩掉了卫生院基本看不了病的‘帽子’。”院长魏志明说。
徐安崇告诉记者,按照“强基层”的要求,山西启动实施了“村覆盖、乡达标、县提高”工程。2009年~2011年山西省五项重点改革财政资金累计投入212.87亿元,仅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上的投入就达到36.94亿元,占总投入的17.3%,是2008年支出的4.4倍。其中,2011年当年投入18.92亿元,年均增长31.7%。2009年筹资3.39亿元,解决了6971个行政村无卫生室的问题。目前山西省实现了94%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100%的县(市)有1所~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每个街道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目标。
此外,为了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山西省通过调整医保支付政策、一般诊疗费标准,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逐步建立起对基层医疗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如对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药品收入,各级财政按农村人口每人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已补偿资金1.57亿元。对于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综合改革,其财政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资金已达到6.04亿元。目前,各级财政资金的足额到位和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不但推进了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也促进了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活力
“1989年我就在这里工作了。今年实行竞聘上岗,我竞聘的是门诊部主任的岗位。是全票上岗!”
虽然竞聘的事情已经过去有一段时间了,但任海鹂向记者讲述时依然很激动。她告诉记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竞争性用人新机制和激励性分配新机制,意味着每一个医生是凭着自己的技术能力为病人服务,不是卖药挣钱,是医者仁心的回归。
徐安崇说,为了体现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山西省按照乡镇户籍人口1.2‰的标准核定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全省共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9,412名,与改革前相比,全省共增加编制5692名,增幅达21%。全省164个由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核定编制7514名,与改革前相比,全省共增加编制4653名,增幅达174%。
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建文表示,为了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机和活力,省、市、县均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人员分流安置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竞争上岗办法等政策措施和办法。首先,合理设置岗位,规范开展竞聘上岗。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人,按照改革要求通过委任、聘任、选任和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进行选拔任用,签订落实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也通过岗位竞聘实现竞聘上岗工作。如全省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前实有人员30,386人,目前23,933人经过公开竞聘确定了岗位。同时,规范合同管理,严格实行绩效考核。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打破了职务终身制,实现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并按照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目前,山西省列入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范围的正式工作人员达到55,401人,人均年收入为33,087元,比以前的人均年收入26,717元增资6371元。
此外,山西省还探索基层人才长效保障机制。即基层医疗机构出现空缺岗位,通过公开招聘优先聘用医学院校的大学毕业生和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充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完善医保报销制度提高效率
今年5月,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与山西忻州市17家市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签订了新农合直补协议。这意味着今后忻州市200多万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定点在山医大二院住院诊治时所产生的费用在出院时可直接在该院报销、获得新农合住院费用补偿。
据王建文介绍,截至2012年2月,山西省城镇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006.1万人。为了方便百姓报销医药费用,2010年5月山西省人社厅、卫生厅、财政厅出台了《山西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现了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畅通无阻。目前,山西省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立了沟通和协作机制,共享数据,不仅简化了手续,还规范了流程。如山西省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地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其医保关系可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新农合三个制度内跨制度转移接续以及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此举方便了参保(合)人员接续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和享受待遇,提高了服务效率。
此外,山西还稳步推行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如出台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在山西省内异地安置和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出院时与病人直接结算,只付个人自付费用,其余费用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为垫付,按月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在山西省外异地安置人员在省外安置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地区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双方协商办法进行结算。目前,山西省各地均实行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算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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