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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医与匾额

安阳王同香 于 2014-2-20 09:46 发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2-20 09: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国年间,上海某富商患病,群医束手,以为不治。独有一位中医认为可救,处方数剂,竟告痊愈。富商很感激,出千元求章太炎先生为题一匾,借重以扬其名。太炎手书四字,曰“第三扁鹊”。富商大惑不解,请教于他人,都认为“第三扁鹊”显含贬义,可能是“第二扁鹊”笔误。富商婉求太炎改写,章氏大发脾气,说:“所书无误,医之誉,无过于此者。彼果为名医,必知其义。”且补署落款“章炳麟”(太炎之名),以坚其信 。富商不得已,将书法制匾奉送。医者收到后,喜出望外,高悬于厅堂。原来《史记》中的扁鹊,姓秦名越人,《史记正义》引《黄帝八十一难序》云:“秦越人与轩辕时扁鹊相类,仍号之为扁鹊”,已经是“第二扁鹊”了,故誉某医为“第三扁鹊”并没有错。章太炎满腹经纶,焉能不知此等学问。

此是一段趣话,借此谈谈有关名医与匾额的故事。

匾,或称匾额,是为题有颂扬或命名内容文字的横额,-般挂在厅堂或门亭上,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颇具特色的一种形式。说起来,扁额与名医常常有着不解之缘。医生治好了病,尤其是大病重病,患者为表谢意,最隆重者莫过于送一块金字牌匾了,古来如此。“妙手回春”、“悬壶济世”、“杏林春暖”等等匾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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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4-2-20 11:20

发表于 2014-2-20 10: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2-20 11: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的典故,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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