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 昊)5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落实《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要求4年内完成对7部卫生计生法律和17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据介绍,这是我国首次对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摸底,监督检查和摸底结果还将报送全国人大,为正在酝酿中的《卫生法》立法提供立法依据和建议。
根据《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被列入2014年应完成监督检查的首批名单。其中《执业医师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内容不仅包括执业医师考试制度、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培训教育制度等的落实,还包括各地医闹暴力伤医事件数、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件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数等医师执业权利基本信息情况的摸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布局规划与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评审制度落实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包括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执行、乡村医生执业权利义务等内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还要求对地方政府发放的乡村医生公卫经费补助情况进行摸底。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啸宏在会上指出,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有利于完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卫生计生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推动医改政策的有效落实和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高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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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4-5-9 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