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5-24 09: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赤脚医生”不再是个体户,转型成为村卫生室的医生,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这是今年渝水区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变化之一。

  为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健康,渝水区积极贯彻落实农村医改政策,于今年4月份在良山镇率先推行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根据方案,采取自愿双向选择的方式由卫生院聘用本镇注册乡村医生或取得执业助理以上资格的医生,按照一村一所的配置分布,消灭医疗空白村。各村委会或居委会无偿提供办公房屋及简易装修,卫生院负责设备、药品、周转资金、水电及卫生所各项支出。聘用的乡村医生在卫生院的领导下开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防疫保健等活动,接受卫生院的监督与管理。卫生院给每个乡村医生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另发放一般诊疗补助、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年终达标奖、收支结余奖等经费,另外还给每个乡村医生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休后发放老年补贴。

  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规范了乡村医疗服务市场,充分利用了乡村两级卫生资源,达到了资源共享,转变了片面最求经济效益的营运模式,缓解了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张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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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4-5-24 12:30

发表于 2014-5-24 11: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说得很好,不知能不能真正落实,我们2013年一分钱都没有,没有工作积极性。
发表于 2014-5-24 11: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5-24 11: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村卫生室的医生,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俺乡卫生院两年换四任院长,都不给钱,活怎么干.
发表于 2014-5-24 12: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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